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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來源:能見APP 瀏覽數:756
在10月17日上午舉行的海上風電工程裝備論壇上,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建來發表了題為《我國海上風電工程建設疑難問題及政策建議》的主題演講。
2023年10月16日-20日,2023北京國際風能大會暨展覽會(CWP2023)在北京如約召開。作為全球風電行業年度最大的盛會之一,這場由百余名演講嘉賓和數千名國內外參會代表共同參與的風能盛會,再次登陸北京,聚焦中國能源革命的未來。
本屆大會以“構筑全球穩定供應鏈 共建能源轉型新未來”為主題,將歷時四天,包括開幕式、主旨發言、高峰對話、創新劇場以及關于“全球風電產業布局及供應鏈安全”“雙碳時代下的風電技術發展前景”“國際風電市場發展動態及投資機會”“風電機組可靠性論壇”等不同主題的21個分論壇。能見APP全程直播本次大會。
在10月17日上午舉行的海上風電工程裝備論壇上,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建來發表了題為《我國海上風電工程建設疑難問題及政策建議》的主題演講。
以下為發言全文:
各位嘉賓,非常榮幸有這么一個機會,作為法律人跟大家做一個關于我國海上風電發展的一些主題的一個分享。其實我們剛才大家分享的,或者說今天我們這個主題可能更多的是工程技術方面的一些主題,那么我給大家帶來是法律政策方面的。為什么要講法律政策,因為任何一個行業的高質量發展最核心就是合法合規性,這是大家比較關心的,不管是工程企業還是建設單位。
我簡單自我介紹一下,我來自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陽光所1995年成立,專做電力能源行業,目前差不多是國內唯一一家專注于我們的能源跟環保這個行業。這幾年,其實我們最主要做的項目,也是以新能源為主,海上風電,陸上風電,包括光伏,這是我們律所的情況。
我主要聚焦的方向,包括海上工程的全過程的法律服務。在去年福景001號事故,大家對那個事故應該影響深刻,我今天的演講會分享我在這次事故處理過程中得到的一些啟發。目前國家海上風電建設過程中存在的法律政策的不完善,監管制度不健全。
福景001號事故的基本情況:去年7月份,一艘風機安裝船在避臺過程中走錨,船體觸碰海上風電場風機樁后斷裂沉沒,船上4人獲救、25人死亡、1人失蹤。這個事故調查報告前兩個月已經出來了,已經公布了,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遭遇臺風,一定程度上是天災,但從事故調查報告里看,有相關人員操作不規范,執行不到位的現象。
最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一個最主要的是船方。按當時要求最多能留9個人在船上看守,實際上25個人在船上,但是他們向海事部門報備的時候說全部撤離了。由于存在瞞報情況,對整個事故的人員的傷亡是造成了非常重大的影響,這個事故報告里面提出,除了船方的管理責任以外,還有我們在工程管理過程中,這里面涉及到違法轉包,違法的分包的行為。我們從這次事故得出哪些啟發,特別對于我國以后海上風電工程建設,我們在制度體系上有那哪些值得完善的給大家做一些分享。
主要的我們在服務海上風電項目建設過程中,截止到目前,可能我們也是國內做海上風電EBC項目最多的,我們主要服務的一家客戶大家可能知道叫廣東省電力設計研究院,他們是國內海上風電的一個龍頭的功能總承包企業,國內第一個海上風電的EPC也是他們在承包的,我這邊主要給他們做工程服務,這個過程中,我們能夠感受到我們的海上風電施工,其實還存在一些問題。
第一個問題,關于海上風電施工企業資質問題,大家知道在中國,我們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設計企業有相應資質要求,如果你沒有這個資質承接相應工程,會帶來什么樣的法律后果,非常嚴重,一旦出現安全事故,你的承包人,發包人包括其他的一些相應單位,是有可能因此承擔一些刑事責任,在行政責任上有可能進行處罰,包括吊銷執照和許可,也就是說沒有資質或者超過資質承接這個工程,將承擔觸碰紅線后的法律后果。有搞工程的都知道,但是問題是我們的海風工程建設到底是什么性質,它是一個海洋工程,還是一個電力工程,更是一個海洋+電力工程的融合,業態上大家會有共識。目前在我們國家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對這個問題實際上是有沖突的,怎么說呢?按照我們國家目前現行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里面提到可以做海上風電資質的就兩個資質,一個是港航,一個是港口與海岸工程的總承包資質,專業一級資質,這里面提到可以做,除此以外沒有其他任何資質提到說可以做海上風電。但是我們知道,海上風電是一個電力工程,所以我們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到底能不能做,這里面是一本糊涂賬,就是沒有特別清晰的一個界定,沒有一個特別清晰的界定。
我這里可以跟大家說一個目前的有意思的現象,我們國內有一家,還不止一家,應該是海上風電工程施工的龍頭企業,他只有這個電力施工資質,沒有相應的海洋工程資質,我們梳理這起事故的過程中,要梳理這些企業資質到底怎么回事,符不符合法律規定,這個結論從一定程度上可能說是非常嚇人的,有可能這家企業不具備,嚴格來說不具備海上作業的施工的資質,但是他做了很多海風的工程,當然,我們說這個問題現在沒有一個定論,包括事故調查組最終結論沒有對這個問題進行一個評判,因為造成這種問題的原因不是企業個別的原因。現在企業資質管理辦法正在修訂,可能通過這次修訂能解決這個問題,這是第一個資質問題。
第二個海上作業船舶的一個管理問題,這里面說白了也是跨界的問題,到底是一個電力工程的施工的管理,還是一個船舶的管理,我們知道在海上風電工程的過程中,有一個特別重要的環節,就是我們會是叫外包,或者是通過什么樣的關系,我們會把一部分的,或者是主要的海上吊裝的作業,也要有作業船進行承包,進行處理,在這里面,在法律上有一個性質界定,到底是分工施包還是整個船舶的租賃,這個不同的法律性質在中國的法律環境下會產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你把它定性施工分包,這會涉及到首先承包人有資質,不管勞務分包還是專業分包都要有相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勞務分包資質,第二分包,主體性、結構性的工程是不能分包,如果施工作業船它來承接你這個風機的吊裝,把它視為施工分包,在我們很多海上作業過程中,其實都有可能是涉嫌違法,但是如果把它定為一個船舶的租賃,我只是來租一個船,我們一般的工程建設過程中,你作為一個塔吊,作為一個運輸的土渣的車輛,這些是沒有資質要求的,這些不存在違法分包的這么一個說法。但是,在我們海上作業的過程中,我們往往是船和施工吊裝的作業,整體來考慮安排的。
比如說在我們福景001號事故的項目里面,其實我們調查組就梳理出一個比較重要的管理過程中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們下面的這個施工總承包單位把其中的施工作業,海上吊裝簽的是船舶運營協議,似乎是租船協議,但是這個合同里面,這條船承擔了施工吊裝作業,最終把它認定為施工分包,這個施工分包船方,江蘇華景并沒有相對應施工作業的資質,并沒有勞務分包的這么一個資質,所以認定這里面存在一個違法的行為。報告里面進一步要求我們國家進一步梳理關于船舶管理施工海上作業管理的相關的一些制度,來完善我們這套管理制度。目前的問題就是我們具備這個船舶運營能力的企業,不具備施工企業的相關的一些資質,我們具備施工作業的相關的企業資質的,不具備船舶運營管理的能力,因為這兩個體系是完全不一樣的,一個企業要想同時拿到這兩個相應的資質,完善這兩方面的能力,在現實過程中,目前來說還是比較少的,所以這也是我們目前面臨的一個現狀。
最后一個問題,這三個問題是相互關聯的,行政監管責任的一個問題。我們這個事故出來以后,當時一開始面臨的一個問題,這個事故到底是海上交通事故,電力安全事故還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大家有不同的認識或者是一開始有理解上的偏差,不同的事故性質意味著什么?監管部門是誰?我們根據安全生產法有三管三不管,管行業的要管安全,我們這個事故到底是屬于電力行業,是不是能監局要管,還是海事部門,海事交通部門還是應急管理部門管,處理事故過程中,最后都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后來我們知道這個事故的主導是我們交通部門來進行處理,進行最終的出調查報告,因為他還是把他定性為是海上交通事故,因為按照我們海上交通安全法,在整個海上傳播航行運行作業中,都把它定性為海上交通事故,這是事故責任的定義。
在這個事故里面,我們會發現什么樣的一些問題?比如說他這里面提到。作為行業主管部門,電力行業的主管部門是法改部門下面的能源局或者是能監局,在這個過程中沒有對這個施工作業進行監管,沒有到海上巡查,但是我們的發改部門也很冤枉,他作為發改局我一條船都沒有,更沒有對海洋工程,對海上交通安全有任何的管理職能的一些部門或者機構或者編制,說的最形象的就是我一條船都沒有我怎么登船檢查,所以他們在當初說我們確實對海上風電的作業的監管,除了核準以外,其他很難實施監管,是不是實際上還是應該海事部門、交通部門要行使更多的監管責任,特別是包括出現了這種事故以后,我連條船都沒有根本不懂海洋的情況下,我怎么樣去應急處理,我怎么樣去能夠做好日常的監督管理工作,這也是一個客觀的一個事實,所以我們這個事故調查報告里面也特別提到目前在海上風電這個工程的監管職責,目前是還有盲區的。
最后,結合上面提的幾點建議,首先我們是要完成工程管理的資質,特別是針對海上風電,我們這個資質怎么樣設定,怎么樣把海洋工程的資質跟我們電力工程的資質,把它融合起來,能夠更好的讓我們的企業有合法合規的承包資質,這是一個基礎。在這個基礎上,我們要完善這個海上作業船舶的一個管理的這么一個體系的一個建設,就是怎么樣讓他具備船舶管理經驗的企業,同時兼具我們施工企業管理的一些資質管理,這些都有待于進一步完善,最終我們解決這些問題要從政府行政監管角度進行我們的電力工程、海洋工程的監管責任到底怎么樣依法合規厘清,做出進一步的政策的一個完善。
所以我們知道海上風電的這么一個工程,大家說是一個新業態,新業態一定會帶來一些新的問題,特別是在立法總會有滯后,不斷出現這個問題,然后我們不斷完善我們的政策,最終完善立法,都是我們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我也相信隨著問題的暴露爆發,特別是這么重大的事故的暴露出來的問題,一定能夠促進我們國家在海上風電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立法政策的不斷完善,更加有效的保障我們海風項目的建設的一個發展。好的,謝謝大家。
(根據演講速記整理,未經演講人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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