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年底,全球風電累計裝機容量達到432419MW,累計同比增長17%。中國風電新增裝機市場的大幅增長助推了全球風電產業的強勢增長,2015年,中國新增風電裝機容量為30500MW,占據了全球新增風電裝機容量的28.4%。
到2015年年底,全球風電累計裝機容量達到432419MW,累計同比增長17%。中國風電新增裝機市場的大幅增長助推了全球風電產業的強勢增長,2015年,中國新增風電裝機容量為30500MW,占據了全球新增風電裝機容量的28.4%。
由于在年新增裝機市場的卓越表現,中國累計裝機容量超越歐盟的141.6GW達到145.1GW。
24、2015年1月27日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取消發電機組(含風電場、太陽能發電項目,下同)并網安全性評價的通知》,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不再組織開展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工作。發電企業要加強發電機組并網運行安全技術管理,保證并網運行發電機組滿足《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條件及評價》(GB/T28566)等相關標準,符合并網運行有關安全要求。電力調度機構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加強發電機組并網運行安全調度管理,配合做好發電機組涉網設備、系統的試驗和調試等工作,共同確保發電機組并網運行安全。
25、2015年3月20日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改善電力運行、調節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的指導意見》。發改委3月23日消息,發改委、能源局日前發布《關于改善電力運行調節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的指導意見》。意見主要包括四項主要內容:一、統籌年度電力電量平衡,積極促進清潔能源消納; 二、加強日常運行調節,充分運用利益補償機制為清潔能源開拓市場空間;三、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通過移峰填谷為清潔能源多發滿發創造有利條件;四、加強相互配合和監督管理,確保清潔能源多發滿發政策落到實處。
26、2015年3月31日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2015年度風電并網消納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一要高度重視風電市場消納和有效利用工作;二要認真做好風電建設前期工作;三要統籌做好“三北”地區風電就地利用和外送基地規劃工作;四要加快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電開發建設;五要積極開拓適應風能資源特點的風電消納市場;六要加強風電場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
27、2015年4月24日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十二五”第五批風電項目核準計劃的通知》。國能新能[2015]134號。“十二五”第五批風電核準計劃項目共計3400萬千瓦,其中新疆(含兵團)、吉林、遼寧等省由于棄風限電問題并沒有新增項目納入計劃。分散式介入風電項目由各省(區、市)嚴格按照分散式接入風電的技術標準自行核準建設,不再納入核準計劃下發,建成后按有關規定納入國家補貼目錄。
28、2015年5月20日
國家能源局發布《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風電年度開發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能新能【2015】163號)。提出棄風限電比例超過20%的地區不得安排新的建設項目,且須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風電并網運行情況,研究提出促進風電并網和消納的技術方案。通知稱,不存在棄風限電情況的省區市每年由能源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風電建設情況和風電發展規劃,按照平穩有序發展的原則,自主提出本年度的開發建設規模。通知同時明確,對年度開發方案完成率低于80%的省區市,下一年度不安排新建項目規模。通知要求,電網企業要根據各省區市年度開發方案中項目核準和投產的時間,編制配套的風電接入電網工作方案,根據風電項目的建設進度協調落實好配套電網建設工作,確保風電項目建成后及時并網運行。
29、2015年7月28日
國家發改委印發《河北省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發展規劃》,(發改高技[2015]1714號)。《規劃》立足于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的基礎條件,強化突出了開展發電、用電和輸配電在內的電力價格體制改革,建立健全新能源無歧視、無障礙上網制度等一系列電力市場體制改革舉措,以及在體制機制、商業模式、技術開發等方面創新的重要工作任務,明確了下一步聚焦實施的可再生能源規模化開發、大容量儲能應用、智能化輸電通道建設、多元化應用等四大工程,提出了打造低碳奧運專區可再生能源科技創業城、可再生能源綜合商務區、高端裝備制造聚集區農業可再生能源循環利用示范區等五大功能區。
30、2015年12月24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關于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政策的通知》,適當降低新建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通知》明確,對陸上風電項目上網標桿電價,2016年、2018年一類、二類、三類資源區分別降低2分錢、3分錢,四類資源區分別降低1分錢、2分錢。對光伏發電標桿電價,2016年一類、二類資源區分別降低10分錢、7分錢,三類資源區降低2分錢。同時指出,利用建筑物屋頂及附屬場所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允許變更為“全額上網”模式,“全額上網”項目的發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光伏電站上網標桿電價收購。
31、2016年3月31日
國家能源局下達《2016年全國風電開發建設方案的通知》。為保持風電開發建設節奏,促進風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2016年全國風電開發建設總規模3083萬千瓦。考慮到2015年吉林、黑龍江、內蒙古、甘肅、寧夏、新疆(含兵團)等省(區)棄風限電情況,暫不安排新增項目建設規模,待上述省(區)棄風限電問題有效緩解后另行研究制定。
32、2016年5月27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了《關于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1150號。嚴格落實規劃內的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收購電量,按照核定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并安排發電計劃,確保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內的電量以最高優先等級優先發電。嚴禁對保障范圍內的電量采取由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向煤電等其他電源支付費用的方式來獲取發電權。保障性收購電量應由電網企業按標桿上網電價和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全額結算,超出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的部分應通過市場交易方式消納,由風電、光伏發電企業與售電企業或電力用戶通過市場化的方式進行交易,并按新能源標桿上網電價與當地煤電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的差額享受可再生能源補貼。保障性收購電量為最低保障目標,鼓勵各相關省(區、市)提出并落實更高的保障目標。目前實際運行小時數低于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的省(區、市)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盡快確保在運行的風電、光伏電站達到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具體工作方案應向全社會公布并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
33、2016年6月21日
國家能源局向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河北、山東省(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物價局),東北能源監管局,國家電網公司,華能、大唐、華電、國電、國電投集團,神華集團、華潤集團、國投公司下達《關于推動東北地區電力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國能電力〔2016〕179號。意見要求,嚴格控制煤電新增規模及建設節奏,在東北地區取消煤電項目190萬千瓦,緩核煤電項目210萬千瓦,緩建煤電項目357萬千瓦。科學控制風電新增規模及建設節奏,棄風限電比例超過20%的地區不得安排新的建設項目。力爭到2020年,東北地區電力供需實現基本平衡,火電、風電利用小時數達到合理水平,棄風率顯著下降。這是國家能源局再次為東北"窩電"支招,對加快電力外送通道建設、促進風電消納降低棄風率有著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