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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來源:昌吉州自然資源局 瀏覽數:56
規劃指出,優化能源結構。加快建設新疆“三基地一通道”(國家大型油氣生產加工和儲備基地、大型煤炭煤電煤化工基地、大型風電基地和國家能源資源陸上大通道)建設布局,降低煤炭等傳統能源消費比重,提高新能源消納能力。
4月22日,昌吉州自然資源局發布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規劃指出,優化能源結構。加快建設新疆“三基地一通道”(國家大型油氣生產加工和儲備基地、大型煤炭煤電煤化工基地、大型風電基地和國家能源資源陸上大通道)建設布局,降低煤炭等傳統能源消費比重,提高新能源消納能力。
加強電源電網保障能力。實施“疆電外送”重大工程,建設重要基地,落實大型風電基地建設,推動“疆電外送”配套電源項目建設。完善電網網絡化建設,完成“電化昌吉”總體目標。嚴格落實高壓走廊保護要求,進一步深化高壓走廊保護規劃,完善保護措施。
加強風電、光伏等清潔能源供給能力。積極鼓勵和引導使用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非化石能源,節約和替代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大力開發水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積極推進煤礦瓦斯抽采,探索氫能開發利用,提高清潔能源供給比重。構建昌吉州新能源產業空間體系。全面提速抽水蓄能工程建設,有效補齊新能源短板。
全文如下:
昌吉回族自治州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前言
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制定的空間發展藍圖和戰略部署,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自然資源部關于開展全國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87號),加快建立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以用途管制為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落實新發展理念、實施高效能空間治理、促進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的空間政策,編制《昌吉回族自治州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作為昌吉州全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和指導各類建設的行動綱領。
《規劃》要體現綜合性、戰略性、協調性、基礎性和約束性,落實和深化上位規劃要求,為編制下位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和開展各類開發建設活動以及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據。
規劃范圍為昌吉回族自治州州域全部行政轄區范圍(不含兵團),規劃期限為2021年至2035年,近期為2025年,遠期為2035年,遠景展望至2050年。
第一章規劃背景
黨的十九大以來,昌吉州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取得顯著成就,為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提供基礎性支撐作用。進入新發展階段,對照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建設中國式現代化實踐要求,昌吉州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既面臨新機遇,也存在風險和挑戰。
第一節現狀問題
昌吉州地處古代“絲綢之路”新北道通往中亞、歐洲的必經之路,自古為西域咽喉、北疆屏障,是新疆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州地貌類型從南至北分別由山區、平原和沙漠組成,南部為天山東西橫亙,北部為浩瀚的古爾班通古特沙漠,東北部為將軍戈壁,卡拉麥里山、北塔山,中部為天山北麓山前平原。
黨的十九大以來,昌吉州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重大成就,綜合實力不斷壯大,城鎮化建設邁出新步伐,城鄉面貌顯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明顯改善。自然資源供給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利用效率顯著提升,耕地保護力度持續加大,完成國家下達的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有所提升,生態保護成效明顯。
但與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相比,昌吉州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仍面臨著水土資源不匹配,城鎮空間集聚效應不強,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有待優化,對外開放支撐能力有待提升等問題。
第二節風險與挑戰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球變暖趨勢持續,極端氣候事件增加,我國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人口增長趨勢和人口結構發生深刻變化。昌吉州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窗口期,發展環境的變化對全州國土空間支撐能力帶來新的風險與挑戰。
第二章指導思想和戰略目標
第一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以及自治區黨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依法治疆、團結穩疆、文化潤疆、富民興疆、長期建疆,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以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保障,統籌發展和安全,做好國土空間規劃頂層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在規劃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為發展規劃落地實施提供空間保障。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為基礎,緊扣昌吉州資源稟賦特征,堅持“五大空間戰略”引領,嚴守國土空間安全底線,合理布局生態空間、農業空間和城鎮空間,科學配置各類資源要素,健全規劃實施與傳導體系,健全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為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疆作出昌吉貢獻,譜寫好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昌吉篇章。
第二節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保障、底線管控的原則。統籌發展和安全,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生態環境保護制度,落實碳排放、“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嚴守糧食、生態、能源、水資源等安全底線,構建更加安全、更加和諧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
堅持內涵式高質量發展的原則。落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堅持內涵式集約化發展方向,促進各業各類用地由外延擴張向內涵挖潛、由粗放低效向集約高效利用的轉變,進一步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益。
堅持雙向開放、創新發展的原則。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為驅動,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昌吉州的土地、礦產資源優勢,加快產業提升與整合,加強與西北各國的聯系,培育外貿加工產業,承接“五大中心”建設,打造對內、對外雙向開放的高地,實現國內國際雙循環互促共進。
堅持區域協調、相互融合的原則。堅定不移推進深化改革,加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推動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協調解決國土空間矛盾沖突,完善協調機制,促進形成生態共保共治、產業分工協作、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共建共享共治新發展格局。
堅持因地制宜、特色發展的原則。立足昌吉州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條件、優勢機遇和階段性特征,把中央、自治區和援疆省市支持與發揮自身優勢有機結合起來,堅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挑戰,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穩中求進、扎實推進。
第三節空間發展目標
昌吉州的總體定位為絲綢之路經濟帶創新驅動發展新高地、國家級能源戰略儲備和綜合開發利用基地、國際生態文化旅游名州、自治區高標優質農牧產品供應基地、天山北坡城市群城鄉融合發展示范區、首府綜合安全保障區。
到2035年,對內對外開放水平顯著提升,融入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成效顯著,共建烏魯木齊都市圈取得長足進展;綜合實力大幅躍升,創新能力顯著提高,建成絲綢之路經濟帶創新驅動發展試驗區;基本實現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建成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成為中國式現代化新疆實踐的典范地州;基本形成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安全和諧、富有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國土空間格局;水資源實現可持續利用,與國家同步實現“碳達峰”。展望2050年,全面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綠色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昌吉。
第四節空間戰略
嚴守底線,創建資源安全永續發展的綠色昌吉。堅持底線思維,劃定空間底線,保障糧食、生態、歷史文化遺產和能源資源安全,優化國土空間格局。堅持“以水四定”原則,優先保障生態用水,嚴控地下水超采,優化用水結構;優化能源結構,提升清潔能源占比,保障能源礦產發展空間,嚴格落實碳排放指標,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化。
內外聯動,建設融入區域協調發展的開放昌吉。對外緊抓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烏魯木齊都市圈等建設機遇,積極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主動融入自治區“一港、兩區、五大中心、口岸經濟帶”和“三基地一通道”建設,重點發揮昌吉州毗鄰首府的區位優勢,與烏魯木齊市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五大中心,推動烏昌同城化發展
創新驅動,打造集約節約高質量發展的繁榮昌吉。建設準東現代煤電煤化工創新產業示范區、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等一批具有強大的科技創新策源功能、高端產業引領功能和示范帶動效應的區域創新高地。增強中心城市的經濟實力和集聚能力,推動城鄉統籌和產城融合。通過邊界管控、指標約束、存量挖潛等規劃措施,促進城市內涵式集約化發展。
品質提升,塑造特色彰顯宜居宜游的魅力昌吉。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著力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構建覆蓋城鄉、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落實“文化潤疆”總要求,以景觀資源稟賦為依托,以旅游開發為主要方式彰顯文化魅力,構建旅游空間發展格局;優化空間形態,彰顯地方特色空間魅力,提出全域自然人文格局的空間形態引導和管控原則。
第三章以“三區三線”為基礎,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統籌劃定“三區三線”,優化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構建底線管控嚴格、主體功能明確、地方優勢互補、地上地下協調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第一節嚴守可持續發展的空間基礎
將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作為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總體格局的基礎,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優先序,統籌劃定三條控制線,制定分類管控機制,統籌優化國土空間的布局結構。
優先劃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現狀耕地應劃盡劃、應保盡保,優先確定耕地保護目標,將可以長期穩定利用耕地優先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
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將生態保護極重要區、自然保護地等生態空間劃入生態保護紅線。
合理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在優先劃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的基礎上,避讓自然災害高風險區域,結合人口變化趨勢和存量建設用地狀況,合理劃定城鎮開發邊界。
第二節深化細化主體功能區
落實縣級行政區主體功能定位。貫徹落實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中確定的縣級行政區主體功能定位,按照國家、自治區主體功能區實施政策,分類精準施策。
細化鄉級行政區主體功能定位。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規劃定位、空間戰略、總體格局,以鄉級行政區為基本單元,發揮縣(市)比較優勢,統籌細化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和城市化地區戰略格局。
落實差異化管控要求。根據主體功能區細化情況,協同相關部門推進實施財政、土地、人口、產業、投資及環境保護等差異化配套政策,開展主體功能區實施情況動態監測評估和主體功能區名錄動態調整。
加強主體功能區傳導。鄉(鎮)為基本分區單元,落實細化主體功能,合理劃定規劃分區,確保逐級傳導落地。
第三節優化國土空間總體格局
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加強烏魯木齊都市圈副中心昌吉市、奇(臺)-吉(木薩爾)-木(壘)城鎮組群、石(河子)-瑪(納斯)-沙(灣)城鎮組群等的輻射帶動作用。通過蘭新發展軸、阿(勒泰)-若(羌)發展軸等發展軸加強內外聯動,協調綠洲綜合發展區、天山生態保育區、荒漠生態保育區等的保護與發展關系。識別重要自然保護地和生態功能保護區,構筑關鍵生態屏障,保障生態安全。
明確空間規劃分區。落實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實施全域要素用途管制,統籌全域各類用地需求,協調開發與保護的關系,將全域空間劃分為6個一級分區,分別為農田保護區、生態保護區、城鎮發展區、生態控制區、鄉村發展區、礦產能源發展區。
農田保護區即永久基本農田相對集中需嚴格保護的區域;生態保護區包括具有特殊重要生態功能或生態敏感脆弱、必須強制性嚴格保護的自然區域;城鎮發展區包含城鎮開發邊界和其他保障準東城鎮發展空間兩部分;生態控制區包含生態保護紅線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強化生態保育和生態建設、限制開發建設的區域;鄉村發展區即永久基本農田外為滿足農林牧漁等農業發展以及農民集中生活和生產配套為主的區域;礦產能源發展區包含了為適應國家能源安全與礦業發展的重要陸域采礦區、戰略性礦產儲量區等區域。
第四節優化國土空間用途結構
嚴保耕地,強化生態用地保護。嚴格保護耕地和重要生態用地,確保濕地和水域面積不減少。
嚴控增量,合理提高國土開發強度。嚴控全州新增建設用地面積,統籌區域交通、市政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第五節協同地上地下空間
統籌地下空間開發與底線約束。協調地下空間開發、礦產能源開發與地上自然資源的保護,明確地下空間重點區域開發利用底線約束要求,涉及底線控制空間,應當滿足相應的管控要求,依法依規避讓,嚴格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嚴控開發建設對生態系統的破壞。
科學開展地下空間地質調研。鼓勵縣(市)結合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地下空間開發需求等,開展地下空間地質調查研究,并對地下空間的自然狀況、利用現狀、權屬情況及開發利用制約因素等進行調查、監測與評估,保障地下空間開發科學性、合理性、安全性。
加強地下與地上空間資源管理。推進地上、地下空間一體化開發利用。分層有序利用地下空間,劃定地下空間管控區域,在自然保護地、地下文物埋藏區、古生物化石埋藏區、古樹名木分布區、野生動植物棲息地、重要水源地、自然資源高風險區、地下含水層、地下尤其儲存設施及運輸管道等危險品周邊區域,嚴格地下空間資源管理。
健全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激勵機制。制定地下空間利用激勵政策,建立地下空間使用基準地價和宗地評估制度體系,完善地下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方式,規范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和權屬管理。
第四章優化農牧業空間格局,保障高標優質農牧產品供應
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不斷優化農業生產布局,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推動一二三產融合,創建產業發展新格局,挖掘鄉村振興新動能。統籌推進土地綜合整治,優化村莊布局,改善人居環境,推動城鄉融合發展。
第一節實施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
穩定優質耕地布局。健全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機制,壓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開展高標準基本農田整治,提升耕地質量,改善耕作條件,大幅度提升優質耕地比重。
嚴格耕地種植用途管控。確保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控耕地“非糧化”,保證耕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提升耕地綜合生產能力。按照“農牧結合、種養平衡”的原則,通過水肥一體化智能灌溉、測土配方施肥、農作物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病蟲害綠色防控等綠色增效技術的應用,提高土壤肥力,提升耕地綜合生產能力。
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非農建設項目選址應不占或少占耕地,確需占用耕地的,必須嚴格落實先補后占和占一補一等政策,適度開發耕地后備資源,拓寬補充耕地途徑,落實耕地占補平衡。
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制度。確保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不再減少,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和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確保現狀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對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實行年度“進出平衡”,即除國家安排的生態退耕、自然災害損毀難以復耕、河湖水面自然擴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沒外,對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的,應補足同等數量、質量的可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
確保違法占地一畝不讓。嚴控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和將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對違法建設占用耕地的,凍結同等數量的補充耕地指標。
第二節優化農牧業空間格局
聚力核心,引領區域鄉村振興。以農業科技前沿和關鍵技術研究為重點,通過建設農產品加工基地、鄉村休閑旅游基地、農業科技孵化推廣應用基地等促進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引領區域綠洲農業發展和鄉村振興。
加快建設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結合區域農作物、林果業種植、畜牧養殖等發展基礎,支持綠洲農業多種經營體系,構建棉花發展區、生態牧業區、蔬菜發展區、糧飼集中保障區。加快推進糧食作物、特色經濟作物、特色畜禽、特色林果等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促進優勢特色農業做大做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推進產業集群化發展。合區域產業發展重點,布局優質小麥基地、優質棉花基地、肉產品生產基地、奶業基地、現代生物種業基地、釀酒葡萄基地、優質蔬菜基地、苗木花卉基地和藥食同源健康產業基地。整合生態產業園、加工物流園、人文旅游園和鄉村旅游綜合體等相互關聯的產業平臺,集中配套,形成產業集群。
優化林果業生產空間。突出區域特色,發揮比較優勢,實施差異化發展。
合理布局特色農業生產空間。重點發展蔬菜、加工番茄、籽用瓜、中藥材以及具有地理標志的地方特色作物。合理配置設施蔬菜和露地蔬菜規模,優化和豐富蔬菜種類。
合理擴大畜牧業生產空間。牧區以實現草畜平衡為目標,各縣(市)發展適度規模經營。農區結合相應措施,發展人工草地,提高飼草供給能力,發展規模化、標準化養殖。
規范畜禽水產養殖。依托龍頭企業,建設地(州)、縣(市)、鄉(鎮)三級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引導畜禽養殖小區向規模化和專業化生產發展。依法加強養殖水域灘涂統一規劃,科學劃定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養殖區。
拓展現代設施農業空間。積極支持利用農村的“四荒地”、廢棄地等作為設施農用地,發展現代設施種植業,提升設施農業發展質量,加快用現代化設備彌補水土資源稟賦短板。
打造全疆最大的優質生物種業基地。依托國家級玉米、小麥制種基地,國家級區域性西甜瓜、蔬菜良種繁育基地,打造全疆最大的優質生物種業基地,打響“西部種業之都”品牌。
第三節縣域統籌優化鄉村空間布局
構建一二三產融合的鄉村發展空間。構建農業科技創新空間網絡。聚焦農業科技創新環節,構建“一區多點”的農業科技創新空間網絡。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特色產業強鎮,帶動縣(市)農旅產業做大做強,促進產業升級。
優化鄉村生活空間布局。各縣(市)應科學合理確定宅基地規模標準和布局要求,預留適度的農民建房空間,作為編制“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的基礎。
深入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圍繞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大力實施鄉村道路暢通工程、鄉村市政設施保障工程、鄉村清潔能源建設工程、數字鄉村建設發展工程、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鄉村綠化工程、鄉村風貌整治工程等,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第四節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
開展土地綜合整治。統籌田、水、路、林、村等要素,扎實推動國土綜合整治。依托農業產業資源、綠水青山、田園風光、鄉土文化等,推動農業與文化、體育、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
統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提高耕地生產效率和水資源利用效率,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堅持建管結合,落實好管護主體,壓實管護責任,確保建成項目長期發揮效益。
加強低效農用地整理。針對撂荒地、坡度高低質量耕地、殘次園地等區域,通過改良土壤、完善農業生產條件、提升耕作層土壤肥力等措施,逐步將低效農用地恢復為可耕作且質量等級有提升的農用地。
適度推進耕地后備資源開發。遵循保護生態、適度開發、合理利用的原則,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適度有序開發耕地后備資源。
持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嚴格控制涉重金屬行業污染物排放,切實保障土壤環境安全。
加強災害損毀土地復墾。加強因暴雨及其他自然災害產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的災毀耕地復墾政策支持。
有序實施農村建設用地整治。與村莊布局調整優化相結合,差別化推進村莊整治,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公共服務設施、完善基礎設施,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提升農村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第五章構建山清水秀的生態空間,諧共生促進人與自然和
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強化生態空間管控,嚴格各類自然保護地管理,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道路。
第一節加強重要生態空間的保護和管控
優化生態空間格局,筑牢生態保護屏障。維持生態系統、自然地貌完整性和連續性,全面提升各類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以生態保護紅線為核心區域,合理布局連續性線性生態廊道空間,構建全州生態安全格局。保護南部山地和綠洲生態區,加強對冰川、重要水源涵養區、各類生物棲息地(雪豹、北山羊、雪蓮等)的保護,提升天山山區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生物多樣性維持等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加強防沙治沙生態治理,提升生態質量。加強河流生態廊道以及具有一定寬度的交通生態廊道建設。重點保障河道生態基流,保護河流水系濕地空間,強化河流廊道和區域生態斑塊的連通性,提升流域整體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構建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區域管控、珍稀瀕危與特有野生動物棲息地與珍稀瀕危野生植物原生生境保護。
加強重要生態空間管控。推進綠洲生態保護,落實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特色林果業提質增效、重大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草原防滅火等監管。重點加強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將生態區位重要的連片沙化土地劃為重點封禁保護區,做到應保盡保,限制建設開發活動,適度采取人工輔助生態修復等措施,強化沙化土地保護,促進封禁保護區自然修復。統籌管理水資源保護、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水域岸線等工作,全面整治水環境問題。
第二節優化自然保護地體系
整合優化自然保護地體系。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以自然保護區為基礎、以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配合自治區創建卡拉麥里國家公園。
強化自然保護地管控。將自然保護地納入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邊界范圍發生調整的,生態保護紅線相應調整,加強自然保護地與生態保護紅線的銜接。自然保護地按照自然保護區和自然公園分類管控,自然保護區按照核心保護區和一般控制區,分級管控。自然公園原則上按一般控制區管理,限制人為活動。
第三節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統保護與修復
開展流域水生態修復治理。實施流域綜合修復治理,采取水源地保護、河湖水系連通、污染源控制等措施,統籌推進流域生態修復和污染治理。加強濕地恢復,對集中連片、破碎化嚴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濕地進行修復和綜合整治,優先修復生態功能嚴重退化的大型濕地。實施水土保持綜合治理,
推進荒漠化綜合治理。構建防沙治沙網絡體系,穩步實施人工造林、封禁保護、封育撫育、退化防護林修復等工程,加快沙區生態改善。
開展森林和草原生態修復。科學開展國土綠化,統籌安排造林空間,以國家重點生態工程為依托,以鄉村綠化、河道綠化及農田防護林網建設為補充,因地制宜,科學開展國土綠化。開展森林生態修復,加強森林質量精準提升,重點在北部沙漠前緣生態脆弱區加快建設防風固沙林,開展北部荒漠區林地生態修復和中部綠洲退化防護林帶修復。開展草原生態修復工作,促進草原植被恢復,穩步提升草原防風固沙、水源涵養、水土保持、固碳儲氮等能力。
布局生態修復重大工程。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與修復要求,尊重自然規律,以維護生態系統健康、實現生物多樣性全面保護、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為核心,統籌謀劃、系統開展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
第六章構建宜居宜業的城鎮空間,強化集約高效發展
協同推進新型工業化和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支撐昌吉州產業轉型升級和創新驅動發展,優化城鎮體系和產業空間布局,提升城鎮空間品質和城鄉公共服務水平,推動園區、城區集約高效發展,建設宜居宜業的繁榮昌吉。
第一節優化城鎮體系
優化州域城鎮空間結構。構建以天山北坡發展軸為載體,以昌吉市、阜康市、奇臺縣、準東開發區為重要支撐點的“一核、兩群、三軸”城鎮體系空間布局結構。
形成五級城鎮等級結構及五類職能結構。將全州城鎮劃分為中心城市、重點城市、一般縣城、重點鄉鎮、一般鄉鎮五個等級,形成以中心城市和重點城市為引領,一般縣城為支點,以重點鄉鎮為依托的新型城鎮化格局。綜合考慮各縣(市)城鎮的特色、主要服務功能、范圍和強度,確定城鎮職能類型。
第二節提升城鎮空間品質
構建城市公園綠地系統。到2035年,新城區公園綠地500米服務半徑覆蓋居住用地的比例應達到80%以上,老城區公園綠地500米服務半徑覆蓋居住用地的比例提高至60%。
統籌安排城市更新。分區推進城市更新,劃分底線管控區、歷史保護區、產業發展區、城鎮發展區、鄉村發展區五類城市更新分區,提出差異化的更新引導策略及管控要求,引導資源要素合理投放。
第三節構建覆蓋城鄉、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
遵循以人民為中心的指導思想,配置人民需要、人民滿意的公共服務設施。以創造老年關愛、青年安居、兒童友好兼具西部人文魅力的宜居高品質公共服務設施為目標愿景。加快形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教育、醫療、養老、文化、體育、社會保障現代公共服務體系。
打造“州級-縣(市)級-鄉(鎮)級”三個層級的城鄉生活圈體系,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構建“州級-縣(市)級-鄉(鎮)級-社區級”的四級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州層面重點補足高等級公共服務設施短板,包括教育、醫療衛生、公共文化、公共體育、社會福利五個方面,縣(市)層面按照城鎮規模和等級配置公共服務設施。
第四節構建創新驅動產業發展新格局
優化產業空間格局,支撐現代化產業體系。基于州域的“三區三線”劃定、資源分布、重點園區、主要交通干道以及產業發展需要,立足昌吉州產業體系定位和重點任務,構建形成昌吉州產業空間格局。
構建引領創新發展的增長極。聚焦重大區域發展戰略,以國家級園區為主要創新載體,著重在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新興學科、創新型企業、創新環境上進行布局安排。
第七章統籌自然資源保護與利用,實現資源安全永續發展
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強化自然資源保護,提高自然資源利用效率,提升資源安全保障能力,促進自然資源永續利用。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建設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美麗昌吉。
第一節增強水資源剛性約束和戰略儲備
強化用水總量控制。落實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的原則,全州經濟社會用水總量依據自治區下達指標確定。
優化配置水資源。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用水,保障生態用水的前提下,壓減農業用水指標,保證生活用水、調配工業用水。
嚴格管理和保護地下水資源。強化地下水水位和水量雙控管理,落實地下水用途管控,保障全州地下水開采量不突破控制目標、地下水位不超出合理閾值。
加強重要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嚴格落實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政策。
提高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強化農業節水增效,推進高效節水規模化灌溉,科學合理確定灌溉定額。推動重點行業節水新技術新工藝應用,引導企業加大節水技術改造力度,推廣工業用水重復利用,降低工業耗水定額。加強城鎮節水降損,推進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與改造,大力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實施水資源戰略儲備。充分利用山前沖積扇地帶優勢,結合相關河道的地下含水層,增加流域面的雨洪水、冰川融水入滲,恢復地下水儲量。
第二節嚴格保護濕地資源
完善濕地保護體系。以國家級濕地公園為主體,全州濕地、水庫、河谷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相結合的濕地保護體系。實行濕地面積總量管控制度,確保濕地保有量保持穩定。
加強濕地資源的管控。落實國家及自治區有關濕地分級管理政策和管理措施。通過建設完善濕地公園、恢復占用濕地等方式加強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的管理。
第三節加強林、草、沙地資源的保護與利用
強化林地資源保護。通過林地資源的保護促進昌吉州生態安全格局構建,加強天然林和生態公益林保護,維護天然林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完整性。實施林地分級保護管理,按照“分級負責”原則,落實林地保護責任。
強化草原資源保護與利用。明確草原資源保護目標,顯著增強草原生態系統質量及穩定性,提高生態服務功能。以保護草原生態、促進草原畜牧業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強化監管,確保基本草原“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用途不改變”。開展草原承包經營制度,提高草原合理經營利用水平。
強化沙地資源利用。引導沙產業基地建設,適度推進沙生植物的規模養殖,拓展產業發展鏈條,實現沙產業適度集聚。推動荒漠地區旅游產業發展,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前提下,積極推動荒漠地區生態旅游。
第四節促進生態產品價值轉化
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政策制度體系。分級落實國家與自治區關于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政策要求,促進全州生態產品產業化利用、價值化補償、市場化交易,拓寬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雙向轉化通道。
積極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多元化路徑。積極探索生態產品調查,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分類體系,制定生態產品目錄清單。推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編制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和平衡表。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加大優質生態產品供給。
挖掘碳匯項目開發潛力。穩定現有森林、草原、濕地、土壤、凍土等固碳作用,充分依托國土綠化、生態修復等生態建設工程,重點篩選適合開發碳匯造林與森林經營碳匯的項目,發展自愿核證減排等林業碳匯項目,全面挖掘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潛力。
第八章傳承自然文化遺產,彰顯國土空間魅力
全面實施“文化潤疆”和“旅游興疆”戰略,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建設國際生態文化旅游名州為目標,塑造城鄉特色風貌,彰顯特色空間魅力,整體保護、系統活化利用歷史文化和自然景觀資源,促進文旅融合和全域旅游高質量發展。
第一節整體保護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
保護重要歷史文化遺產。建立歷史文化資源名錄,加強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與管控。強化對遺產本體和及其相關歷史環境進行整體保護,保護其真實性和完整性。推進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推進未定級歷史文化名鎮和街區的保護規劃編制申報認定工作。保護已有傳統村落的文物古跡、傳統民居、聚落格局、街巷肌理、人工和自然水系及其他傳統文化景觀要素,保護村落自然山水格局、典型傳統農業景觀和其他鄉土文化景觀要素。加強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與管控。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展示。
保護典型自然景觀資源。重點保護世界自然遺產地天山博格達峰的代表性自然生態系統區域、瀕危動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域和博格達峰巖畫等歷史遺跡區域。維護自然地理完整性及地形地貌特征,重視保護丹霞地貌、雅丹地貌、冰川、硅化木等地質遺跡和地文景觀。規范放牧、開墾、礦產資源開發等人為開發活動。維護地帶性植物群落景觀。彰顯湖泊、原生濕地、河流及其自然岸線的景觀風貌,嚴格控制水上開發以及湖岸、河岸的破壞性開發建設,禁止填埋自然水體。保護沙漠特色景觀和沙漠生態系統,保護風沙地貌、風積地貌、風蝕地貌,恢復天然植被,禁止人為破壞。
第二節系統活化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
打造全域旅游發展格局。推進歷史文化和自然景觀資源的活化利用與文旅融合發展,構建“一心、兩翼、四核、四廊、四組團”的全域旅游開發空間格局。
完善旅游服務體系支撐。構建魅力支點城鎮體系,強化旅游服務樞紐城鎮交通、集散、旅游廁所、智慧平臺等旅游基礎設施配套,提升旅游服務品質。
加快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旅游風景道的建設與完善,實現機場、鐵路、公路無縫換乘,發展旅游專線提高旅游交通的便捷性;形成從州級、縣(市)級到景區的旅游集散系統,完善停車服務配套,加大景區和鄉村旅游點停車場建設力度。
豐富特色旅游產品供給。依托傳統村落、自然風情、民俗文化、農耕文化等資源,積極發展鄉村旅游;結合昌吉州既有公路,重點打造四條旅游風景道(自駕游線);依托天山北坡冰雪資源優勢,推動冰雪旅游發展;重點以世界文化遺產北庭故城為依托,結合周邊文化資源打造國家級北庭文化研學示范基地,發展研學旅游。
活化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以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為重點建設非遺傳承館,建立絲路文化、史前文化、民俗文化、天池天山文化等專題類博物館,適當將傳統技藝、民俗活動、民間曲藝等非遺文化產業化。
活化利用特色魅力景觀資源。依托昌吉州豐富多樣的自然景觀資源,對具有代表性的各類重點自然生態景觀資源進行開發管控。適度開展圍繞森林、草原、濕地、沙漠等景觀資源的觀光、旅游、科研、教育等活動。
保障旅游用地供給。探索多樣方式保障旅游用地供給,強化用地管控。積極引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農民自家宅基地、承包地等通過租賃、入股、合作、抵押等多種方式參與旅游發展。重視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在城市更新、鄉村振興等進程中,盤活老舊廠房、閑置土地、限制農宅等既有資源用于旅游開發。
第三節彰顯城鄉空間魅力,塑造城鄉特色風貌
構建城鄉開敞空間系統。依托重要自然和人文資源節點及城鄉居民點南北向綠道,建設“四橫一縱”的州域綠道網絡,
加強城市設計,引導城鄉風貌管控。重點保護與管控城鄉特色空間、城鎮和鄉村地區風貌特色,塑造具有昌吉州特色的州域國土空間格局和空間形態。
彰顯特色空間景觀魅力。對歷史文化資源集中分布的區域和廊道進行整體保護,構建“四區兩廊”的歷史文化保護空間格局。重點對山地、沙漠、濱水、農田、自然保護地等典型自然景觀區域提出空間形態管控要求,提升自然特色空間魅力。
加強城鎮風貌管控。深入挖掘城鎮區域特征、城市格局、自然本底、歷史沿革、文化特色、宗教信仰、傳統習俗,提煉城鎮特色,構建城鎮整體風貌格局,提出分區管控要求,明確要素的控制與引導。
保護鄉村與田園特色風貌。據山地、平原、沙漠、濱水等不同村莊的自然環境,因地制宜優化引導村莊空間格局形態,實現山水、田園、林地和村莊有機融合。
第九章構建安全韌性的基礎設施支撐體系
加快完善全州水利、綜合交通、能源電力、信息、防災等基礎設施網絡,強化重大項目支撐,加大補短板力度,協調空間矛盾沖突,構建安全韌性、高效實用、智能綠色、與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相適應的現代化基礎設施支撐體系。
第一節優化交通網絡布局,保障國家戰略通道落地
保障區域重要交通廊道運輸能力。打造區域運輸通道。完善公路-鐵路-航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完善高速公路網布局,加強州域內國省公路提檔升級,強化高速公路與普通國省道之間的聯通性,提升州域內路網密度,建成互聯互通、覆蓋全面、暢通高效的州域公路網。加快推進昌吉州鐵路建設步伐,完善鐵路網布局,形成昌吉州鐵路網主骨架,強化昌吉州各縣(市)之間的有效銜接,增強對干線鐵路網的支撐作用,支撐國家級運輸廊道的建設。系統布局州域內支線機場、通用機場;打造州域內“支線+通用”的航線網絡,同時兼顧應急保障,圍繞州域內通用機場構建昌吉州應急保障航空網絡,加強對州域內的應急保障能力。
構建層級清晰的綜合交通樞紐體系。促進綜合交通樞紐、客運樞紐、物流樞紐之間的綜合開發,圍繞州域內產業空間布局,提高交通組織和中轉效率,完善公路、鐵路與航空聯運的體系建設和聯運水平,推動昌吉州綜合交通體系構建。
第二節加強能源供應設施建設
優化能源結構。加快建設新疆“三基地一通道”(國家大型油氣生產加工和儲備基地、大型煤炭煤電煤化工基地、大型風電基地和國家能源資源陸上大通道)建設布局,降低煤炭等傳統能源消費比重,提高新能源消納能力。
完善油氣設施空間布局和管控措施。積極響應國家能源資源陸上大通道建設,完善重大油氣管道布局,形成覆蓋全州各縣(市)的油氣網絡,完成“氣化昌吉”目標。提升油氣儲備能力,推進儲氣設施集約化、規模化建設,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打造能源供給綜合廊道,加強油氣設施管控。
加強電源電網保障能力。實施“疆電外送”重大工程,建設重要基地,落實大型風電基地建設,推動“疆電外送”配套電源項目建設。完善電網網絡化建設,完成“電化昌吉”總體目標。嚴格落實高壓走廊保護要求,進一步深化高壓走廊保護規劃,完善保護措施。
加強風電、光伏等清潔能源供給能力。積極鼓勵和引導使用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非化石能源,節約和替代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大力開發水能、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積極推進煤礦瓦斯抽采,探索氫能開發利用,提高清潔能源供給比重。構建昌吉州新能源產業空間體系。全面提速抽水蓄能工程建設,有效補齊新能源短板。
第三節完善重大水利設施建設
保障供水安全,提高水庫蓄水能力。構建現代水利工程支撐體系,以水利工程及配套設施建設為重點,提高昌吉州供水保證率,重點支撐現代工業、農業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水資源安全保障。
提升水資源配置能力,補足供水設施短板。推進供水設施改造,有力解決現有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的“瓶頸”問題,提高水資源調蓄能力和城鄉供水、農田灌溉保證率,保障供水安全。
第四節構建安全韌性防災減災救災體系
明確防災減災目標。構建昌吉州全城覆蓋、多災種、多策略、多階段的安全韌性防災減災體系,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提高城市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成主動防御、有效抵抗、高效響應、快速恢復的安全韌性昌吉,實現中災正常、大災可控、巨災可救,最大程度避免和減輕各類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完善防災減災標準。明確防洪、抗震、消防、地質災害防治、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標準與要求。
構建完善的綜合防災保障體系。側重多災種、大應急綜合救援能力建設,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重點對安全生產類和自然災害類做好應急救援保障。
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庫及應急設施建設,建設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增強地震災害風險防控能力,提升地質災害風險管控和洪澇災害防治能力,強化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防控和區域共治,構建防災減災救災通道,完善公共衛生安全保障體系,保障重大防洪工程建設。
第五節統籌其他重大基礎設施布局
完善環衛工程建設。規范垃圾填埋處理設施建設,完善垃圾處理設施布局。加快推進垃圾分類設施體系建設,提升垃圾分類和固廢綜合利用水平。
提升污水處理及再生水利用能力。推進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完善城鎮污水收集管網,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區。
多舉措提升供熱保障能力。挖掘熱電廠供熱潛力,利用自備電廠余熱資源,鞏固煤改氣、煤改電工程成果,持續推進供熱燃料清潔化,形成“氣電互補”為主,其它能源為補充的供熱能源結構。
第六節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支撐智慧城市發展。建設信息化核心示范區,全面實施“數字昌吉”戰略。加快網絡暢通感知工程,推進“百兆光纖進家庭,千兆光纖進小區”工程。
推進“互聯網+”新業態發展。探索5g、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傳統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中的應用模式,提升傳統基礎設施運行效率。
推進融合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電信網、互聯網、有線電視網和無線電臺升級改造,促進網絡資源共享,提高網絡綜合利用水平。
積極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充電設施規劃與城鄉建設、電網等相關規劃統籌協調,科學布局充換電基礎設施。
第十章區域協調與融合
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加強重要通道建設,持續推進重點區域生態共治、樞紐共建、設施共享、產業協作、交通基礎設施一體化進程,構建高水平協同發展平臺,融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第一節融入對外開放格局
推動對外運輸通道建設,構建對外開放格局。加強對外運輸通道建設,推動在能源資源、文化旅游、科技創新、對外貿易等方面的區域合作。
融入空港、陸港建設,打造對外開放平臺。延伸烏魯木齊國際空港、陸港政策優勢,推動國際物流產業發展。
主動融入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推動“一帶一路”高水平協同發展。以烏魯木齊-昌吉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為核心,強化交通樞紐中心建設。加大醫療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引導設施共建共享,提升區域設施服務能力,加強醫療服務中心建設。依托烏魯木齊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發展國際貿易融資、外匯等金融服務業務,向昌吉延伸相關政策,推動金融創新產業發展,強化區域金融中心建設。
第二節加強與相鄰地區空間協調
加強與阿勒泰地區、巴音郭勒蒙古自治州的產業協作和生態共保。加強與阿勒泰地區的交通聯系。與巴音郭勒蒙古自治州區域生態格局構建。
加強與吐魯番市的文旅產業聯動和生態共保。依托豐富的文化與自然資源,重點發展文旅產業。
加強與烏魯木齊市、五家渠市、石河子市、塔城地區的產業協作和生態共保。依托城鎮組群建設,重點加強產業鏈上下協同,河流生態修復工程和區域大氣污染同防同治。
第三節共建烏魯木齊都市圈
明確城市定位,全面融入烏魯木齊都市圈建設。明確各縣(市)定位及人口規模,共同組建烏魯木齊都市圈“2+3+4+n”結構。
重點開展大氣污染同防同治及綠洲生態環境治理。提高天然氣及水電、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大力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協同保護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體,維護綠洲生態環境,整體保護天山北部生態屏障,推進天山山脈北部區域至城市綠洲之間的南部山前生態防護帶和城市綠洲至北部荒漠之間的北部沙漠生態防護帶的建設。
大力推進樞紐園區、基礎設施共建共享。依托烏魯木齊國際空港、陸港建設,全面提升昌吉州融入烏魯木齊都市圈的發展地位和服務功能,發展保稅物流、綠色物流、智慧物流、集裝箱貨運等多種業態。
發揮平臺及創新優勢,加強產業分工協作。發揮昌吉農業園區的平臺優勢及創新引領作用,支撐將新疆建設成為全國優質農牧產品供給基地的定位。依托烏昌石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發揮產業園區比較優勢,共建烏魯木齊都市圈產業協作圈。
第四節統籌州內各地區發展
立足東部縣(市)優勢條件,明確產業分工。依托區位優勢,加強東部(縣)市產業協同發展,形成昌吉州東部經濟發展的增長極。
促進中部縣(市)、園區聯動發展,實現共享共贏。加強呼圖壁縣與昌吉高新區的交通聯系,以呼圖壁縣土地資源嫁接昌吉高新區技術和品牌資源,共贏發展,為呼圖壁縣經濟發展提供新動力。
推進西部縣(市)城鎮組群建設,實現同城化發展。統籌區域綠洲生態安全格局和水資源利用,調整工業園產業分工及空間布局,推進城鎮組群建設。
第十一章實施保障機制
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加快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全面提升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第一節加強黨的領導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決把黨的領導貫徹到規劃編制實施的全過程與各領域,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實、取得實效。
堅持加強縣(市)、部門協同與合作。分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基礎性作用,強化總體規劃對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的指導和約束作用,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推動部門協同合作,共同抓好國土空間規劃實施。
第二節強化規劃傳導與用途管制
強化對縣(市)級規劃的約束指導。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的戰略安排,充分發揮承上啟下的協調作用,將規劃確定的戰略目標、空間布局和重大任務,落實到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
明確專項規劃編制清單。本規劃提出的空間底線、約束和引導內容,應對相關專項規劃起到指導約束作用,并貫穿專項規劃的編制、審批和實施監督全過程。
健全用途管制制度。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建立健全統一的全域、全要素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對所有國土空間分區分類實施用途管制。
第三節創新規劃配套政策機制
建立健全法規體系。科學合理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管理,有效保護資源環境,促進經濟、社會、人口、資源、環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健全依法決策制度,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納入規劃決策法定程序。
完善細化政策體系。落實細化國家及自治區主體功能區戰略布局,建立主體功能區配套制度,實施重點區域名錄動態管理制度,適時開展主體功能區實施情況監測評估和名錄動態調整。建立區域協調互動機制,引導資源要素跨行政區合理配置,促進區域功能優勢互補、協同融合發展。
強化自然資源全要素管理。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大市場,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完善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機制,健全工業用地市場供應體系。
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推動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儲備、管護和臨時利用制度。
第四節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加強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并以此按年度對發展目標進程進行評估,實施指標體系定期動態管理。
健全實施規劃監督考核機制。依托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管系統,強化對規劃全過程信息化監管,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對規劃實施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各級政府及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健全社會參與機制。健全公眾參與國土空間規劃制度,積極引導公眾參與規劃編制,完善規劃公開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建立專家咨詢制度,加強規劃編制實施的咨詢論證。
第五節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建設
建立完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形成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作為統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實施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強化規劃實施監督的依據和支撐。不得擅自更改底圖、數據,確保數據規范、上下貫通、圖數一致。
第六節實施保障與近期行動計劃
實施生態修復整治行動。加強自然保護地的保護和管理,實施植被恢復工程,開展防風固沙工作,控制水土流失,增強涵養水源能力,保護生物多樣性,提高生態產品供應能力。開展生態修復和退化防護林帶修復行動、河湖濕地保護和恢復行動、草原生態修復行動、礦山生態修復行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行動。
實施基礎設施建設行動。聚焦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重點領域,以重點項目為依托,加大基礎設施補短板力度,增強基礎設施承載能力。
實施公服設施建設行動。統籌推進城鄉公共服務便利共享,全面提升城鄉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養老、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水平,逐步建立城鄉統一、市民與農民公平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實施產業轉型升級行動。落實現代工業發展行動,以制造業創新能力為核心驅動,通過高端延鏈主導產業,加快培育新興產業等,著力構建昌吉州現代制造業產業體系,加快實現工業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現代物流、現代金融、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等,以產業升級為導向集聚發展生產性服務業。
實施文化潤疆建設行動。充分發揮昌吉州資源特色和區位優勢,推進文化潤疆工程落地落實,大力發展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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