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一年沸騰之后,此前懸而未決的海上風電用海審批新規終于塵埃落定。
據國海電新消息,今年8月初,涉及海上風電項目用海審批的“單30”政策文件已經下發。
所謂“單30”政策,即根據海風開發流程,用海預審為核準的前置條件,根據現行規定,海上風電項目用海原則上離岸距離應不少于10公里、灘涂寬度超過10公里時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為避免近海資源過度占用并引導行業走向深遠海,海上風電項目場址審批條件調整為“離岸距離需在30公里以外或水深在30米以上”。
據悉,文件將2022年10月14日劃定為新舊政策執行的分界線,在此日期前完成競配或核準或用海審批的項目均可正常開工。
然而,據消息,海上風電項目正常開工的條件或更為嚴格:完成用海審批的海風項目可以如期開工建設,但是只是完成競配的項目,其建設情況仍存在不確定性。
對于上述時間點的劃定,有觀點擔心分界時間劃定的過早,或將作廢多省已核準但完成用海審批的項目,影響今、明兩年海上風電的裝機規模。但國海電新指出,實際上,目前,我國海上風電合規項目儲備充足。
據統計,2023年1月~7月,國內海上風電裝機規模約1.4GW,已開工在建項目8.42GW,已招標但未明確開工項目6.22GW,以上項目共16GW,可以支撐2023年及2024年,每年8GW的裝機預期。
此外,儲備項目中未招標規模6.94GW,接下來幾個月或將啟動招標,另有1GW已招標但不明具體情況,同樣有望在明年貢獻裝機。
更重要的是,國內某風電企業海上業務負責人告訴記者,2023年國內海上風電項目招標的停滯受“單30”政策傳聞影響較大。
筆者統計發現,2023年4月、5月及7月,國內海上風電未有任何招標,已出現3個月的“空窗期”。同時,伍德麥肯茲研報顯示,由于新建海上風電項目審批進度放緩,上半年海上風電新簽訂單量同比下降45%,僅為3.9GW。
上述負責人透露,“由于政策的懸而未決,用海審批的不確定性很強。離岸距離在30公里以外或水深在30米以上的條件究竟是需要滿足其一還是必須同時滿足?審批時間的有效性怎么劃分?沒有定論就很難開展工作,部分地區主管部門已經停止海上風電開發的用海審批。”
目前,“單30”政策的落地解決了上述用海審批不確定的問題,或將加速我國海上風電項目的審批進度。同時,國海電新指出,此次優先允許“儲備項目” 開工的消息,邊際變化即是利好。不過,若想打消市場對于24年裝機下滑的擔憂,仍需項目用海審批落地以及大規模招標的強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