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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來源:國際能源網/風電頭條 瀏覽數:1183
作為可再生清潔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風電自然成為我國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的主力軍,在《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中多次被提及
在距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第26次會議(COP26)不到一周的時間內,我國連續印發《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后者更是在碳達峰碳中和政策體系中發揮統領作用,是“1+N”中的“1”。
在《方案》中列出的“碳達峰十大行動”將成為實現碳達峰的核心手段,且“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被放在第一位,充分說明化石能源轉向非化石能源、清潔能源將是實現碳達峰的有力抓手。
作為可再生清潔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風電自然成為我國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的主力軍,在《方案》中多次被提及:
1、在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目標方面,《方案》要求我國2025年,實現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目標達20%左右;2030年,實現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目標達25%左右。
根據國家能源局發布的統計數據,截至2020年底,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為15.9%,超過預定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15%的目標。風電裝機規模方面,截至2021年9月底,我國累計風電裝機規模為297.27GW,占全國發電裝機容量的12.95%,僅次于火電、水電,是實現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目標的重要電源。
2、嚴控跨區外送可再生能源電力配套煤電規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
我國陸上風資源富集區多位于西北、華北、東北地區,該地區風資源優秀的同時就地消納能力不足,需要通過特高壓輸電通道進行長距離輸送,解決發電端和用電端的分布不均問題。根據統計,2020年我國20條特高壓輸送通道平均可再生能源占比為45.9%,創下近五年新低。此次政策的發布將有助于新新建的特高壓外送通道中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的上升,助推能源領域清潔能源轉型。
3、全面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開發和高質量發展,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加快建設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
在我國“十四五”規劃中,計劃在東北、華北、西北、西南等地區建設九大清潔能源基地,包括松遼清潔能源基地和冀北清潔能源基地“風光儲一體化”基地;黃河幾字彎清潔能源基地和河西走廊清潔能源基地“風光火儲一體化”基地;新疆清潔能源“風光水火儲一體化”基地;黃河上游清潔能源基地、金沙江上游清潔能源基地、雅礱江流域清潔能源基地、金沙江下游清潔能源基地“風光水儲一體化”基地。
另外,國家主席習近平此前莊嚴宣布:我國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加快規劃建設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第一期裝機容量約1億千瓦的項目已有序開工,揭開了我國風電大基地2.0時代的序幕。
4、堅持陸海并重,推動風電協調快速發展,完善海上風電產業鏈,鼓勵建設海上風電基地。
除鼓勵陸上風電開發建設大基地外,該政策明確提出了建設海上風電基地,為我國海上風電產業的發展點亮了一盞引航燈。2020年是我國海上風電國補的最后一年,2021年國補將全面退潮,目前僅有廣東省接棒補貼,提出對海上風電項目進行省級財政補貼。有了此次行動方案對海上風電的重點提及,后續各省或有可能出臺相應的鼓勵、支持性政策。
海上風電是是未來風電發展的方向之一。相較陸上風電而言,海上風電具有發電效率高、距消納中心近、占地面積小等優點,但也存在建設成本高、運維成本高的缺點。為此,政策要求完善海上風電產業鏈,做好技術、產品儲備,不斷降本增效;同時,政策鼓勵建設海上風電基地,這對于有資金實力、技術實力、且有意愿探索海上風電領域的開發商而言是一件利好。
5、積極發展太陽能光熱發電,推動建立光熱發電與光伏發電、風電互補調節的風光熱綜合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
資料顯示,光熱發電通過蒸汽推動汽輪發電機組發電,能為系統提供可靠的轉動慣量,能在在火電占比逐漸下降、承擔深度調峰壓力巨大的新形勢下,實現高比例光伏、風電滲透的電力系統中承擔類似燃煤和燃氣火電的“壓艙石”角色,且啟停速度快,有助于在實現碳達峰路徑下穩定電網的需求。
6、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
未來,我國新能源將迎來更大規模、更高速度的發展,消納利用壓力將持續增長,所以需要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為完善該機制,相關部門連續出臺分時電價政策、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自建或購買調峰能力增加并網規模政策、新型儲能等相關政策。
另外,在《關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提出每年初滾動發布各省權重,同時印發當年和次年消納責任權重,當年權重為約束性指標,各省按此進行考核評估,次年權重為預期性指標,各省按此開展項目儲備,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的逐年分解,既引導各地權重逐年提升,也避免了盲目加碼,確保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平穩有序實施。
7、推動西南地區水電與風電、太陽能發電協同互補。
西南地區包括云南、貴州、廣西等地,當地水電發達,但在冬季枯水期或自然環境的影響下可能導致水電在部分階段出力不足。特別是在冬季枯水期中,水電出力到達年度最小時,而風電則在冬季可以很好的實現與水電的協同互補,保障清潔能源長期有效的輸出。
8、積極發展“新能源+儲能”、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儲能系統。
由于未來風能難以預測的特性,所以風電與生俱來的具有間歇性,隨著電力系統中風電、光伏等清潔能源所占比重逐漸增加,給電網帶來的壓力也愈發加大。通過新能源+儲能的方式,可以很好的實現對清潔能源發電的削峰填谷,保障電網穩定運行。
9、在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方面,政策指出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提高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應用比重;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因地制宜利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電力、天然氣應用比重。
工業一直以來是我國的用電大戶,其生產過程中耗電量可以通過清潔能源替代的方式來進行降碳,如電解鋁企業布局云南,利用當地廉價的水電進行生產,一方面節約了電價支出,另一方面滿足了降碳需求。同時分時電價政策也在促使工業企業調整開工時間,客觀上使用清潔能源。同時,工業項目可以因地制宜,選擇分散式風電、工商業屋頂光伏項目等方式,助力企業降碳。
10、推進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興產業廢物循環利用。
在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于向社會公開征集<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修訂意見和建議的公告》中提到:廢舊物資特別是廢棄電子信息產品、動力電池、風機葉片、光伏組件、汽車及零部件、廢塑料、廢舊紡織品等回收體系建設被列入“需要法律進一步重點規范的內容”。
目前風機葉片回收方法還很少,只有30%的纖維增強塑料(FRP)可以回收再用,而大多數則是將廢棄風機葉片打碎、混合進入水泥中實現循環使用。目前成熟風電葉片的回收方法很少,廢棄葉片多采用堆放、掩埋的方式處理,造成大量環境污染。
國外方面,GE計劃將退役的風機葉片轉變為建筑材料;沃旭宣布禁止對風機葉片進行垃圾填埋處理,承諾對來自海上和陸上風電場延壽后退役的葉片進行100%回收利用;挪威Aker Offshore Wind將開展關于風機葉片等玻璃鋼廢物的回收利用研究;西門子歌美颯推出RecyclableBlade完全可回收葉片;維斯塔斯公布CETEC(熱固性環氧樹脂復合材料)葉片回收技術。
國內方面,2021年7月,金風科技攜手鑒衡認證中心、中材葉片等19家企業和機構聯合發起成立風電葉片綠色回收與應用聯合體(下稱“聯合體”)。據了解,聯合體將推動葉片及玻璃鋼制品退役回收相關工作環節評價標準的制定,實現葉片退役回收與各項現行工作的規范對接,為葉片再利用和回收提供支持和動力。
11、推進農光互補、“光伏+設施農業”、“海上風電+海洋牧場”等低碳農業模式。
海洋牧場與海上風電融合發展作為現代高效農業和新能源產業跨界融合發展的典型案例,是綜合利用海洋空間的創新思路。通過節約集約使用有限海洋空間,統籌海洋漁業資源開發,建設現代化海洋牧場,從而開創“水下產出綠色產品,水上產出清潔能源”的新局面,探索出一條可復制、可推廣的海域資源集約生態化開發的“海上糧倉+藍色能源”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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