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稱2018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一年,因此這一年的能源工作對推動新時代能源轉型發展,提高能源發展質量和效率,增強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意見》對風電等清潔能源的發展也呈鼓勵支持態度,風電項目的各項發展均被提上日程。以下為《意見》指出對2018年風電發展的計劃項目:
一、壯大清潔能源,穩步發展風電
穩步發展風電,強化風電投資監測預警機制,控制棄風嚴重地區新建規模,確保風電棄電量和棄電率實現“雙降”。有序建設重點風電基地項目,推動分散式風電、低風速風電、海上風電項目建設。積極推進風電平價上網示范項目建設,研究制定風電平價上網路線圖。
二、補齊能源系統短板,解決風電能源消納
認真落實《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多渠道拓展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能力。完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監測評價制度,推動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制度,推進可再生能源電力參與市場化交易,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激勵機制,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納與節能減排、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等考核政策的銜接。優化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布局,優先發展分散式風電,鼓勵可再生能源就近開發利用。完善跨省跨區可再生能源電力調度技術支持體系,優化電網調度運行,提升可再生能源電力輸送水平。出臺關于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的指導意見,建立健全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切實提高電力系統調峰和消納清潔能源的能力。
三、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推進清潔能源取暖
積極發展新興能源產業,推動能源生產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壯大,實施能源系統人工智能、大數據應用等創新行動,推廣智能化生產、儲運和用能設施。扎實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能源互聯網)、多能互補集成優化、新能源微電網、并網型微電網、儲能技術試點等示范項目建設,在試點基礎上積極推廣應用。
落實《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因地制宜發展清潔能源供暖,嚴控散煤取暖,構建綠色、節能、高效、協調、適用的北方地區清潔供暖體系。堅持清潔燃煤集中供暖的主體地位,逐步提高集中供暖面積,替代低效小鍋爐。在風電富集地區,重點利用低谷時期富余風電供暖,積極研究推動北方地區核能供暖試點工作。
四、推進風電能源可持續發展工程
穩步推進風電項目建設,年內計劃安排新開工建設規模約2500萬千瓦,新增裝機規模約2000萬千瓦。扎實推進部分地區風電項目前期工作,項目規模約2000萬千瓦。積極穩妥推動海上風電建設,探索推進上海深遠海域海上風電示范工程建設,加快推動分散式風電發展。積極推進已開工項目建設,年內計劃建成大連30MW/120MWh網源友好型風電場儲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