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青海代表團建議,支持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千萬千瓦級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設。
建議中指出,青海太陽能資源豐富,年總輻射量僅次于西藏,居全國第二,海西地區可用于太陽能發電的荒漠戈壁等土地面積達9.96萬平方公里,且地勢開闊平緩,交通便利,綜合開發條件居全國首位,是建設大型光伏并網電站的最佳地區。2010年以來,我省充分發揮太陽能資源豐富、綜合開發條件便利等優勢,推動光伏發電以每年100萬千瓦以上的規模開發并網。截至2015年并網光伏電站裝機容量達564萬千瓦。并且已經編制完成了海南海西兩個可再生能源基地規劃,基地規劃目標裝機規模6600萬千瓦,其中光伏、光熱、風電、水電分別為3600萬千瓦、1300萬千瓦、850萬千瓦、850萬千瓦,計劃于2025年前建成。
建議中說,為推進我省兩個千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的開發及外送工作,并在全國能源資源配置和綠色發展中取得優勢,青海省確立了清潔能源發展理念,輸送的是清潔電;并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統籌推進”的思路,開展海西、海南兩個基地的建設,海南重點開發地區光伏、水電和抽水蓄能,海西重點開發光伏、光熱、風電,并開發一定規模的抽水蓄能予以補充。并且明確了海南、海西新能源基地建設及外送思路。
建議提出,一是將青海省規劃的兩個新能源基地納入國家“十三五”電力規劃中,以統籌好電源市場、需求市場,實現能源與電力規劃的有效銜接,確保青海新能源規模上得去、送得出、落得下。二是建議國家對光熱電站建設給予一定的電價優惠政策,加快推進光熱儲熱技術發展,推動新能源企業加快推進光熱電站建設。三是建議國家能源局支持青海省開展抽水蓄能選點工作,將相關抽水蓄能電站納入國家“十三五”抽水蓄能選點規劃及電力規劃。四是建議中東部地區不再新開工建設煤電機組,缺口電力依托全球能源互聯網大趨勢,通過建設特高壓輸電通道,給青海大規模清潔能源留出一定的消納空間,助推青海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