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知情人士透露,發改委近日已發出通知,對我國陸上風電四類資源區中的三類,實行標桿上網電價(下稱“上網電價”)每千瓦時降低0.02元的政策,且新政將適用于2016年1月1日前投運的陸上風電項目。
截止發稿時,《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尚未從發改委網站上找到這一政策,不過有人士透露發改委或在不久后對外公開。
風電上網電價的下調,好于此前每千瓦時0.04元~0.07元的調整預期,此外適用的項目投運時間段也比預期要延后。金風科技(002202.SZ)、天順風能(002531.SZ)、吉鑫科技(601218.SH)等多家風電企業或由此受益。
電價下調幅度低于征求意見稿
據最新政策,發改委對陸上的第1類、2類和3類資源區的風電上網電價,從原來的基準,下調了2分錢(每千瓦時);調整后的標桿上網電價,分別為每千瓦時0.49元、0.52元、0.56元;第四類資源區仍維持0.61元每千瓦時不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師于7日下午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此前的《征求意見稿》中,調價相對復雜,但基本是下調4分錢至7分錢,對全行業的影響偏負面。如按照征求意見稿且降低4分錢來看,四類資源區的電價降幅在8%、7%、7%和3%左右。
此前還有說法稱,福建、云南、山西等四類資源區也可能被調整至三類風能資源區。但最新政策并未改動。
“1分錢,約對應1%的投資收益率(IRR)。由于新政比《征求意見稿》的調價幅度要小,對企業而言至少有2%的IRR保住了,再加上今年的裝機成本也會略降,因而估計風電項目的權益回報率在12%~13%之間。”上述分析師透露。按此政策,金風科技(在山西、云南有項目)及天順風能、福能股份等都可能受益。
分資源區來執行風電上網電價的政策,始于2009年7月。
按規定,一類資源區包括內蒙古的大部分區域、新疆烏魯木齊、克拉瑪依等地;二類資源區為河北張家口市、承德市及內蒙古部分地區;三類則覆蓋吉林白城、松原、黑龍江及甘肅部分區域等;其余區域歸屬于第四類資源區。
前述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師還表示,發改委下調電價的核心原因主要是,受風機銷售均價大幅下滑所致。有的風機產品售價已達到20%的下調幅度,因此內部權益回報率升了10%以上;而且,由于國家能源局也在倡導光伏發電,今明兩年的可再生能源資金或出現短缺問題。就像發改委在新政中所提的那樣,調價是“為合理引導風電投資,促進風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提高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效率。”
調價為何沒有“一刀切?”
早在2014年年初時,下調風電上網電價的呼聲就已出現,而且國家發改委也有意而為之。
2014年3月,國家發改委提出的《關于 2013 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 2014 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中就表示,要繼續進行資源性產品等價格改革,“將適時調整風電上網價
格”。
然而,之所以發改委出臺的新政,沒有像預計的那樣實行所有資源區一刀切的調整方式,也是有所考慮的。
申銀萬國的最新報告就提到,國內風電行業從2013年開始觸底回升,仍需寬松的政策環境,因此正式調價方案比初稿有了較大幅度的改善,時間點也從原來的“2015年6月底前投運”改為了2015年年底。
而且,由于部分地區仍然存在“棄風限電”情況、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的下發也會滯后等,企業的實際現金流并不穩定,這些顧慮或是發改委下調幅度比預期要小的緣由。
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也曾說道,調整電價不是價格改革的終極目標,“在霧霾如此嚴重的情況下,政府應積極發展新能源,也應有配套措施來發展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