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了《涉及仲裁公告》(公告編號:臨 2020-061),經公司再次復核,發現關于公司收到深圳國際仲裁院作出《仲裁通知》及大連匯能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仲裁申請書》等文件的時間表述錯誤,現作更正如下:
更正前: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被申請人”)于2020年4月25日收到深圳國際仲裁院作出的《仲裁通知》([2020]深國仲受1908號-3)及大連匯能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大連匯能”或“申請人”)《仲裁申請書》等文件,具體情況如下:
更正后: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被申請人”)于2020年5月25日收到深圳國際仲裁院作出的《仲裁通知》([2020]深國仲受1908號-3)及大連匯能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大連匯能”或“申請人”)《仲裁申請書》等文件,具體情況如下:
除上述更正內容之外,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公告。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5月26日
股票代碼:601558 股票簡稱:退市銳電 編號:臨2020-064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價格于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26日連續2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經公司自查并書面征詢公司第一大股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東確認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股票將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個交易日,截至 2020年5月26日已交易10個交易日,剩余20個交易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后5個交易日內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敬請投資者審慎投資、注意風險。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間,公司不籌劃或實施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截至2020年5月26日,公司股票連續2個交易日(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26日)內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的相關情況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20】119號),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除此以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核實的其他情況
公司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經公司自查并書面征詢公司第一大股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東確認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董事會聲明
董事會確認,截至目前,除公司已公開的信息以外,公司不存在根據《上海證券交易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公司有根據《上海證券交易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
五、相關風險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公司發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銳風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