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浙江省發改委下發《關于浙能嘉興1號海上風電場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浙發改能源〔2017〕718號),同意建設浙能嘉興1號海上風電場項目。這是浙能集團首個獲得核準的海上風電場項目。
浙能嘉興1號海上風電場項目是浙江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建設的重點工程。項目場址位于杭州灣平湖海域,王盤山以東約10千米,涉海面積約46.87平方千米。項目裝機容量30萬千瓦,擬安裝75臺4兆瓦的風電機組,建設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壓站和一座陸上計量站。
據可行性研究,項目年上網電量約7.45億千瓦時,年等效滿負荷小時數為2483小時。項目總工期36個月,動態總投資約55.8億元。
項目建成后,每年可節約標煤23萬噸,減少排放溫室氣體二氧化碳51萬噸,減少排放二氧化硫4474噸,對環境保護、優化區域能源結構和推動地方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014年6月20日,浙江省發改委批復同意浙能集團開發建設嘉興1號海上風電場項目。浙能嘉興1號海上風電場項目籌建處發揮“四千精神”,開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完成了核準階段項目可行性研究及各有關專題的研究論證、審查報批工作。2017年4月10日,浙江浙能嘉興海上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在平湖市注冊成立。
在前期工作推進中,項目獲得了省發改委(省能源局)、海軍東海艦隊、國家海洋局東海分局、浙江海事局、省海洋局、省港航局、省地震局、省電力公司、寧波海事局、嘉興市政府、嘉興發改委、嘉興海洋局、嘉興海事局、平湖市政府、平湖發改局、平湖海洋局、平湖國土局、平湖規劃局、獨山港管委會等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
下一步,浙能嘉興風電公司將按計劃開展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試樁、監理招標、風電場海底地形測量及詳勘、海域使用權證及施工許可證的辦理等開工準備工作,力爭項目早日開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