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講,我國陸上風電總體上確實存在盈利空間,如果棄風不嚴重,上網電價降2分錢問題還不是很大。”該人士說。
以風能資源條件較好的“三北地區”為例,按照現行電價0.49/千瓦時、0.52/千瓦時、0.56元/千瓦時和平均千瓦造價8500元計算,要保證8%的內部收益率,年利用小時數至少要分別達到2200、2050和1910小時。但現實中,上述地區卻是棄風限電的重災區,Ⅰ類、Ⅱ類、Ⅲ類資源區各省份2014年風電實際年利用小時數大多在1500小時到1800小時之間,企業基本都處于虧損狀態。“棄風的損失已經使大多數風電企業深陷虧損泥潭,國家在下調風電和光伏上網標桿電價時要盡早解決風電光伏的棄風棄光問題。”上述專家建議。
記者從相關權威渠道獲悉,2010年起,我國棄風現象已經開始凸顯。隨后的2011年、2012年,全國平均棄風率連年攀升,2012年達到17.1%。2013年開始有所好轉,2014年由于小風年等原因,棄風率降到8%。但2015年上半年,棄風率再次迅猛回升至15.2%,同比上升6.8個百分點,棄風電量達到174.81千萬時,已經非常接近2012年的全年棄風損失電量。
2015年下半年的完整數據雖然還未公布,但從目前了解的情況來看,全年的棄風情況非常嚴峻。其中,棄風率排前三的地區依次是:吉林(42.96%)、甘肅(30.98%)、新疆(28.82%),棄風電量分別達到22.9億千瓦時、31.05億千瓦時和29.7億千瓦時。由此給企業帶來的經濟損失也非常慘重。2010年至2015年上半年,棄風電量累計達到834億千瓦時,直接經濟損失約450億元。其中,僅今年上半年棄風就造成了90多億元的經濟損失。這些損失全部由風電企業分擔,增加了企業資金壓力,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研發投入和產業的長遠發展后勁,從而對產業發展造成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