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根據不良行為嚴重程度(一般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和特別嚴重不良行為),擬定了處罰措施,具體處理情況如下。
一、第二批不良行為處理(2014年10月)
1.江蘇華遠電纜有限公司。該供應商供國網山東電力10kV電力電纜,不能按時交貨,影響工程施工進度。依據《細則》規定,按一般不良行為處理,在相應物資類別標包中,扣減該供應商商務評審分值20分。
2.曲阜電纜(集團)孔圣線纜有限公司。該供應商供國網山東電力架空絕緣導線,抽檢兩項結果不合格。依據《細則》規定,按嚴重不良行為處理,在相應物資標包中,對該供應商暫停授標1個批次。
3.山東迪龍電纜有限公司。該供應商供國網山東電力架空絕緣導線,抽檢一項結果不合格。依據《細則》規定,按一般不良行為處理,在相應物資類別標包中,扣減該供應商商務評審分值20分。
4.青島華東電纜電器有限公司。該供應商供國網山東電力架空絕緣導線延期交貨,檢測不合格;低壓電力電纜經檢測不合格;10kV變壓器、架空絕緣導線延期交貨。依據《細則》規定,按嚴重不良行為處理,在相應物資標包中,對該供應商暫停授標2個批次。
5.江蘇中容科技有限公司。該供應商供國網山東電力10kV變壓器,檢測不合格,更換后仍存在不合格項目。依據《細則》規定,按嚴重不良行為處理,在相應物資標包中,對該供應商暫停授標1個批次。
6.帝凱(廈門)電氣有限公司。該供應商供國網山東電力高壓熔斷器,檢測不合格,存在質量缺陷。依據《細則》規定,按嚴重不良行為處理,在相應物資標包中,對該供應商暫停授標2個批次。
7.江蘇華亞電纜有限公司。該供應商供國網山東電力電力電纜,經檢測不合格。依據《細則》規定,按嚴重不良行為處理,在相應物資標包中,對該供應商暫停授標1個批次。
8.四平線路器材廠。該供應商供國網山東設備線夾多次延期交貨。依據《細則》規定,按嚴重不良行為處理,在相應物資標包中,對該供應商暫停授標2個批次。
9.日照達林變壓器有限公司。該供應商供國網山東電力10kV變壓器,檢測不合格。依據《細則》規定,按嚴重不良行為處理,在相應物資標包中,對該供應商暫停授標1個批次。
10.山東瑞科電氣有限公司。該供應商供國網山東電力JP柜,在安裝過程中試驗未通過。依據《細則》規定,按一般不良行為處理,在相應物資類別標包中,扣減該供應商商務評審分值20分。
11.山東魯能泰山電力設備有限公司。該供應商供國網山東電力配電變壓器,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嚴重燒壞。依據《細則》規定,按嚴重不良行為處理,在相應物資標包中,對該供應商暫停授標1個批次。
12.遼寧中興線纜有限公司。該供應商供國網山東電力10kV電力電纜,檢測不合格。依據《細則》規定,按嚴重不良行為處理,在相應物資標包中,對該供應商暫停授標1個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