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歐洲風電產業鏈的可持續發展危機
文 | 王征 (郵箱:windenergy.janetalksuk@gmail.com,歡迎讀者通過郵件參與討論)
在8期的文章中,筆者梳理了今年以來歐洲能源產業政策的變化趨勢和驅動力。其中的動因之一是歐洲自身缺乏具有彈性的產業鏈,無法支撐未來的發展規劃。在本期的文章中,筆者將重點探討:歐洲風電產業雖然發展歷史悠久且技術先進,在2018年即建立起關于產業鏈可持續性發展的行業原則,但為何多年后卻仍未能打造出具有彈性的風電產業鏈;對于正面臨嚴重“內卷”的中國風電產業而言,又有怎樣的警示作用。
歐洲風電產業鏈現狀
以整機商為例,歐洲的Enercon、GE Renewable Energy、Nordex、西門子歌美颯、維斯塔斯,目前皆處于虧損運營狀態。作為今年年初時唯一一家盈利的整機商,維斯塔斯在6月的中期財報中披露了近1.2億歐元(約合人民幣8.4億元)的凈虧損,較2021年同期的8300萬歐元盈利,降低了413%。雖然對于財務指標變化,需要經過進一步分析才能了解其背后的具體原因,但中期財報中2.9%的毛利率,相比2021年同期的水平??10.6%,確實令人擔憂。Nordex的毛利率,亦從2021年上半年的18%降至今年同期的11.6%。
2月,5家整機商聯合歐洲風能協會(WindEurope),致函歐盟委員會主席烏爾蘇拉·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警告歐洲風電供應鏈“健康狀況不佳”將導致《歐洲綠色協議》(European Green Deal)后續的實施面臨極大風險,同時呼吁行業積極地從政策高度采取措施保護產業鏈的可持續發展。原因很簡單:一旦整機商的生存空間被壓縮,勢必會向上游的關鍵零部件商層層轉嫁成本壓力,從而對整個供應鏈產生負面的連鎖反應。后果同樣很嚴峻,若沒有可控的彈性產業鏈支撐,作為化解歐洲能源危機的最優解之一,歐洲風電產業的中長期目標將止步于空中樓閣。

圖1 歐洲風電產業鏈分布地圖 來源:歐洲風能協會(WindEurope)
歐洲風電產業鏈困境形成的動因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追本溯源,歐洲整機商處于長期虧損狀態的成因可歸結為以下幾點:
歐洲能源政策一貫對“降本”的過度關注。歐洲能源補貼機制設立的初衷,是為刺激開發商對新能源研發的投入。在能源三難困境(能源安全性、綠色可持續性、平等可負擔性)中,更偏重于“綠色”和“成本”兩個因素。尤其是后期采用的差價合約(CfD)競拍機制,長期以來僅以競拍價格作為唯一的衡量標準。開發商要獲得政府補貼,只能競相投出低價。雖然成本的大幅下降,確實促進了風電產業的快速發展,但在僅關注價格的激勵機制下,為保障利潤,未來預期固定收入的低價直接導致開發商最大限度地壓低上游產業鏈供應商的價格,以此轉嫁成本壓力。供應商為了進一步降本,會選擇壓縮生產設備的投入,轉向外包,既避免了固定資產的資本投入,降低長期維護成本,也可以享受境外國家低人工成本的紅利。由此刺激了風電產業鏈向低人工成本國家發展的趨勢,限制了歐洲自身生產能力的完善和擴張。
在健康的經濟環境下,產業鏈全球化能夠幫助實現成本最優,歐洲當地能源投資不足的問題被掩蓋。然而,近年來受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響,設備、零部件的供應遭遇全球物流中斷,被滯留在港口,嚴重影響了按時交付,導致項目延期、產業鏈中斷的問題凸顯。同時,受鋼鐵等原材料價格猛漲、海運成本翻倍、通脹飆升的影響,已承諾按固定價格交付的產業鏈供應商為保障交付,不得不自行消化額外的成本,以保住行業聲譽。這不僅讓歐洲已有的困境雪上加霜,也給未來報價帶來更大的不確定性。
與此同時,由于歐洲風電項目的核準流程冗長,審批速度遠遠滯后于預期的新增裝機發展規劃,導致開發商很難實現規模效應。該議題幾乎出現在當前所有的風電行業會議中。受限的核準容量,不足以激勵產業鏈企業加大投資,通過擴大產能降低單位生產成本。2021年,歐洲新增風電裝機1740萬千瓦,創下歷史新高,但僅為期望達成的年度規劃目標??3200萬千瓦的54%。
此外,歐洲的產業鏈供應已經在市場上顯現出捉襟見肘的態勢,本地的產能規模難以支撐目前處于規劃中的儲備資產。在近期的海上風電市場上,已經可以看到中國供應商的身影。例如,東方電纜成功為SSE公司在英國的項目供貨;大金重工亦供貨英國海上風電項目。這對中國產業鏈供應商而言是絕對的利好消息,增強了供應商將產品出口至歐洲的信心。然而,這也增加了歐洲風電產業鏈對國際廠商搶占歐洲市場的危機意識。歐洲風電行業最為擔憂的是,風電產業會與全球光伏產業一樣,設備生產將被中國供應鏈壟斷,屆時歐洲風電產業的發展會受制于供應鏈的供應。正是在此背景下,歐洲市場出現了“歐洲制造”的呼聲,以及愈加嚴格的“綠色壁壘”。
歐洲風電產業鏈脫困方案
伴隨近期因歐洲能源危機等因素引發的對“能源安全”的高度關注,無論是就國家政治層面在升級能源政策中體現出的對能源供應獨立性的偏重而言,還是從商業層面對產業鏈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擔憂來看,要想有效解決能源問題,都離不開政府的支持。
針對于此,首先應從改變政府補貼競拍機制做起。以英國、德國為首的風電大國已開始在競拍機制中引入非價格因素。英國的蘇格蘭海域首輪招標中引入了“供應鏈聲明”,要求開發商在競標用海權的項目前期提前布局后續建設及運維中所需的供應商;英國第四輪差價合約的競標中同樣強化了對產業鏈本地化的評分要求。德國在7月通過的《海上風電法案》(WindSeeG)修訂案中,摒棄最初提案中的差價合約機制,引入雙軌競拍機制,擬在2023年6月和8月舉行的兩輪競標中將價格評判標準的權重降至60%,其他40%為非價格評分標準,如使用綠電、行業培訓和環保等因素。
其次,歐洲風電行業呼吁將未來電價補貼的定價與國際大宗商品價格掛鉤,以為業主方提供長期的價格保障。在歐洲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前期,風電或太陽能發電項目所獲得的政府補貼皆以固定收益作為風險規避手段,這在確保了未來收入的同時,也關閉了享受上行風險獲益的可能性。因此,即便在近期歐洲能源價格飆升的情況下,享有固定補貼機制的開發商并未獲得額外的利潤。這就很好地解釋了,為何歐洲風電行業強烈反對英國和歐盟政府擬將向石油和天然氣公司征收的暴利稅(windfall tax)范圍擴大到發電行業的動議。
同時,歐洲各國政府在意識到能源獨立的緊迫性后,必須加快風電等新能源項目的審批流程,這樣才能實現雄心勃勃的規劃目標。為此,從政府的角度出發,首先需要增加公務員;其次必須平衡其他公共利益,如考慮景觀影響、物種保護等人居環境因素。
面對市場需求的增加,產業鏈的技術工種人手短缺也是阻礙產業鏈可持續發展問題的一個重要因素。目前,產業工人的可就業人數和專業技能水平是歐洲風電產業亟待解決的問題,尤其是技術咨詢公司和生產制造業受此困擾已久。咨詢公司不愁從外部接不到項目,但卻缺少人手來完成項目的交付。技工短缺,則限制了制造業的產能擴張。
以上每一個方案,都要求有大規模的投資進入新能源領域。自能源危機爆發以來,英國已有30多家能源供應商倒閉。由于擔心另一波崩盤的到來,英格蘭銀行在9月上旬同意向英國能源企業提供多達400億英鎊(約合人民幣3204.4億元)的貸款,作為短期內應對飆升的能源市場價格的流動性救助基金。這筆資金將基本上保證能源供應商可以支付他們承諾在批發市場購買的任何電力,并讓他們為自己投保以防止價格上漲。歐盟亦將采取前所未有的支持措施來干預能源市場,通過限制電價并對能源公司征收暴利稅籌集1400億歐元,以緩解迫在眉睫的冬季能源危機。這些措施僅針對短期目標,治標不治本。要實現能源安全,必須有大規模“真金白銀”的投入。無論是英國的新能源政策,還是歐盟的“REPowerEU”計劃,都承諾政府將提供財力支持,并呼吁與各類金融機構合作。這將不僅包括對產業鏈企業的直接投資,也涵蓋了對可再生能源配套產業的投資、項目融資替代方案的創新、新能源類型的商業化、對提高能源利用率相關技術研發等領域的投入。
對中國風電產業鏈可持續發展的啟示
歐洲風電產業鏈當前困境形成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競拍機制激勵業主或開發商長期一味關注降本。雖然引入競爭機制確實使平準化度電成本(LCOE)曲線的斜率更加陡峭,同樣刺激了歐洲風電產業的快速發展,但其對當地產業鏈的可持續發展并未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回到中國,雖然國內風電產業經歷了退補,已進入平價時代,但在業主方招標過程中,通常仍以價格為主導。尤其在平價時代,開發商的項目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在整個資本性支出(CAPEX)中占比最高的因素??整機商的報價。因此,以價格定成敗的做法雖然可以被理解,但從風電產業可持續性發展的角度來看,將產生長期深遠的負面影響。一是整機商的成本壓力將會被轉嫁給上游的關鍵零部件商,連帶壓縮他們的生存空間。二是利潤空間遭到壓縮會阻礙整機商在新產品研發方面進行投入,不利于其提升自身的實力,以便未來展開國際市場競爭。由此導致的另一個隱患是,部分整機商為了追求利潤而降低對原材料的要求,犧牲產品質量。這種情況很難被預警規避,一旦發生,造成的傷害將更為深遠,會直接大幅增加項目后期的運維成本和安全質量風險。
對此,建議的解決方案之一是要求項目業主在招標中,適當加大對技術創新和質量監控等非價格因素的關注,增加項目前期的風險管控。就長遠而言,這將對整個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此外,業界需要重新認識并定義“降本”。首先,應當明確降本是風電進入平價時代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設備價格不等同于風電成本。雖然整機價格在項目全生命周期成本中所占的比重最大,接近50%,但也僅是風電全生命周期成本中的一部分。機組大型化是公認的風電產業鏈降本最有效的路徑,關注設備制造的單位成本是沒有問題的,但衡量“降本”的程度還是要考慮項目的全生命周期平準化度電成本,而不是僅盯著機組設備的價格。項目開發期的開發成本(DEVEX),安裝期除整機設備之外的資本性支出,運維期的運營成本(OPEX),以及退役期的成本管控皆有優化空間。如開發期,可借助無人機進行勘探;前期安裝過程中,可加強產品質量監控,避免后期修補支出;運營期,可采用數字化集中監控,以及通過風電機組技術創新進一步提高可利用率;等等。由此可見,將風電“降本”的壓力全部集中到整機商身上,對設備供應商是不公平的,僅關注這一點很容易導致對全局成本把控的偏頗。同時,這種觀念上的轉變,有賴于全行業的支持。
對于尋求“出海”的產業鏈企業,目前是否正在考慮將部分制造能力轉移到人工成本更低的國家,如越南或其他東南亞國家?此舉無可厚非,在市場化的經濟大環境中,資金、人員、后續的產能都將向成本最優的區域傾斜。然而,只關注成本因素將容易忽視對其他重要因素的考量。歐洲產業鏈的經歷就提供了一個典型的反面教材。首先,我們需要且必須維護自身生產能力的獨立性,以保障能源安全中所涉及的供應鏈充足性與穩定性,不能僅考慮成本因素。當前,國內產業鏈企業在尋求產能轉移時,成本仍是影響決策的最關鍵因素,但我們必須提高對非價格因素潛在風險的認知,如地緣政治風險、當地的合法合規風險、產業相關的綠色壁壘等。其次,就成本而言,除了易于量化的顯性成本,還有諸多隱性成本需要關注。建議產業鏈企業在衡量產能轉移方式和選擇境外廠址時,提前規劃,整體考量,以實現對有限資源的合理分配,最大限度利用當地融資來分散風險、開源節流。
同時,業界必須要警惕過度競爭,以避免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雖然國內風電產業鏈面對的大環境與歐洲不同,但經濟原理是相通的:在健康的產業生態環境中,適當的競爭可直接促進成本下降,進而推動產業鏈企業的淘汰、整合。歐洲風電產業的發展同樣經歷了這一過程,經過逐步的優勝劣汰,目前歐洲市場上的整機供應商屈指可數。
在國內,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的戰略大方向與近年來退補前激增的市場需求,吸引了眾多參與者進入風電行業。然而,在經歷了“搶裝”后,短期內風電市場增量有限,供給的增量大于需求的增量,從而導致了行業“內卷”。從國內日趨激烈的“價格戰”不難看出,預計在不遠的將來會發生市場的整合。在這一過程中,依靠低價策略確實能獲得更多的機會搶占市場,且風電機組的質量問題較難在初期顯現,但對企業而言,此舉只能是短期行為,不具備可持續性,尤其是絕不能以犧牲產品質量來獲取訂單。“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做法,于私是玩火自焚,于公會傷害風電產業的有序發展、延誤雙碳目標的達成。
因此,建議整機商量力而行,揚長避短,專注于技術創新和突破,實現真正的長期可持續性發展。作為解決方案之一,筆者呼吁政府和行業協會在當前的關鍵發展階段進一步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控和評估,嚴格要求行業產品質量,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對于產品規格的質量要求和監督,國內目前尚未實現與國際標準的接軌,但部分國內整機商并不贊同國內設備的質量標準與國際接軌。為什么?因為一旦接軌,國內行業的“內卷”就會被輕易帶入國際市場。這種無奈真實體現了行業“內卷”給整機商帶來的心理陰影。無疑,它也會阻滯中國風電產業的國際化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