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互聯網、分布式發電、智能電網等新興技術,促進電力生產者和消費者互動,向用戶提供智能綜合能源服務”,這樣的售電公司為客戶提供的清潔電力和增值服務,在市場上是有競爭力的。
(1)參與方式:直供電和售電公司委托代理。
根據直接交易準入條件: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單位能耗、環保排放均應達到國家標準。2、擁有自備電源的用戶應按規定承擔與自備電廠產業政策相符合的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3、微電網用戶應滿足微電網接入系統的條件。
分布式風電、光電屬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行業,且部分分布式電源屬于微電網范疇,符合直接交易條件,擁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電源的單位可以自行成立售電公司進行直接交易。(但電力市場前期,售電公司成立門檻較高。)
根據委托代理規定:擁有分布式電源或微網的用戶可以委托售電公司代理購售電業務。
(2)結算方式:電網結算轉付,降低風險。
文件規定:電網企業按規定向交易主體收取輸配電費用(含線損和交叉補貼),代國家收取政府性基金;按照交易中心出具的結算依據,承擔市場主體的電費結算責任,保障交易電費資金安全。
第三步:可再生能源平價上網后的全面市場化
隨著可再生能源相關技術的發展,市場的成熟以及政策法規的完善,可再生能源將逐步擺脫發電成本高企的情況,實現平價上網,完全市場化,與其他能源公平競爭。
目前的電改配套方案對于可再生能源的消納還是政策性收購為主,市場化為輔,隨著輸配電價試點從深圳和內蒙古推廣到全國,隨著現貨市場的逐步形成,在分時電價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支撐下,促進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市場機制終將成為推動能源轉型的主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