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國應重點發展三類新能源,第一是核電,第二是水電,第三是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等
日前,我國“新興能源產業發展規劃”已編制完畢,即將上報國務院;“十二五”能源發展規劃也正在編制中。在“十二五”期間以及其后一段時間,我國新能源將沿何種思路發展?就此,記者采訪了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李俊峰。
記者:下階段我國新能源的發展目標是什么?
李俊峰:總體而言,在今后20—30年內,我國傳統能源的主導地位仍然難以改變,新能源只能起到補充作用。也許在2040年以后,新能源在能源大結構中所占比重才會大幅提高,其地位才有可能發生根本改變。
從發展戰略來說,新能源必須具備一定規模,這樣才能降低發展成本,并為相關裝備制造業和技術創新提供有力支撐。根據目前我國新能源發展現狀和今后發展潛力估算,到2020年,我國新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應該達到15%左右。因此,在“十二五”期末,新能源所占比重應該達到12%—13%。
記者:在我國,新能源應按照什么樣的次序來發展?發展重點是哪些?
李俊峰:新能源在未來幾十年將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其結構需要在發展中不斷調整、修正。但總的來說,今后我國應重點發展三類新能源:第一是核電,第二是水電,第三是風能、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等。
新能源戰略是一個長期戰略,其近期和遠期發展重點應有所區別。例如,目前風力發電的每千瓦時成本為0.3—0.5元,已接近煤炭發電成本;太陽能光伏發電成本為1—2元,仍然較高。因此,從近期來看,我國應重點發展風力發電,這樣新能源可得以快速推廣并見到成效;但從長遠來看,應重點發展太陽能發電,因為太陽能無處不在,具有更好的發展前景。
記者:如何避免新能源領域的核心技術缺乏、“技術空洞化”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