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陸上風電項目核準權限的通知》(桂發改新能〔2023〕726號)和《欽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單位)行政審批職責的通知》(欽政發〔2017〕23號)文件精神,自2023年9月11日起,我局負責實施全市(自貿試驗區欽州港片區除外)陸上風電項目核準審批權限。該事項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核準流程圖、核準事項材料清單以我局在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已公布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事項一致。
特此公告。
欽州市行政審批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