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氣候雄心峰會上提出,“到203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彰顯了我國堅持綠色發展的決心和政治導向。發展可再生能源是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加快能源轉型升級、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途徑和舉措。
浙江省委、省政府以“八八戰略”為統領,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全面推行生態文明建設,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全省可再生能源得到快速發展。“十三五”期間,我省可再生能源裝機增長127%,到2020年末,占電力總裝機近三分之一。“十四五”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更是我省奮力打造“重要窗口”,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的關鍵時期。為加快建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盡早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促進我省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據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Ο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浙江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制定《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