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國風電未來發展的思考
要實現202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耗比重15%、單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標,需要進一步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推進能源戰略轉型,強化全社會發展風電的共識和自覺行動。
(一)推進體制機制改革,構建合理市場環境
當前,風電開發涉及的各方利益關系在現有體制機制下難以自我協調。國家層面應該積極引導社會輿論,進一步強化風電在完成2020年節能減排目標中的重要地位,調動社會各方發展風電的積極性,建立能源主管部門與風電開發涉及環保、林業、海洋等相關部門的綜合協調機制,實現各方共同促進風電更好更快地發展。同時,要加快推出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明確地方政府、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的職責,從機制上推動風電發展目標的完成。
(二)加大產業政策支持力度,促進風電健康可持續發展
當前我國風電上網電價在世界范圍屬于偏低水平,據統計,2013年各主要國家風電上網價格(不含稅)按人民幣折算:日本是1.4元/千瓦時;意大利、英國、加拿大、美國東部位于0.8~1元/千瓦時之間,德國、法國、丹麥位于0.6~0.8元/千瓦時,南非是0.5~0.7元/千瓦時,而我國四個類別風能資源區平均上網電價(不含稅)約為0.5元/千瓦時,整體偏低,要實現風電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完成國家風電規劃目標和節能減排任務,需要繼續加大對風電產業的政策支持力度,保證風電正常合理的盈利水平,增強產業投資開發信心。
(三)制定風電發展規劃,引導產業有序發展
國家頒布的“十二五”可再生能源規劃明確提出,到2015年、2020年實現風電并網裝機容量分別達到1億千瓦和2億千瓦。現在已臨近“十二五”末期,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加快推進“十三五”風電發展的規劃工作,明確未來產業發展的政策方向和路線,保持穩定的市場總量增速,制定相關保障措施,確保2020年2億千瓦國家風電發展目標的實現。
(四)重視風電消納問題,多措并舉緩解限電
風電接入和消納是行業面臨的核心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按照全額保障性收購的法律規定,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對電力市場的監管,重點監測各省風電并網運行和市場消納,掌握風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的實際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督促解決限電問題。二是進一步加強風電開發規劃與電網規劃的協調,銜接好風電項目開發與配套電網建設,明確電網企業的責任,充分調動電網的積極性。三是在風電集中開發地區通過優化各類發電機組的協調運行、發揮跨區電網錯峰調峰作用等方式,提高電力系統的整體調節能力,滿足大規模風電并網運行的需要。
(五)提升風電設備質量,健全產業服務體系
風電技術水平影響行業發展質量,要進一步完善我國風電技術支撐體系。一是加強風電技術創新的體制機制建設,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國家級風電研究機構,做好風能基礎理論、前沿技術、關鍵技術的研究,增強風電產業發展的技術支撐能力。二是加快完善風電標準體系,支持第三方認證機構建立統一的行業技術規范和質量標準,并在此基礎上,完善市場評估體系,提高市場準入門檻,促進國產風電設備質量水平的持續提升。三是建立行業設備運行質量的信息監測和評價體系,以此掌握各種風機設備的可利用率、發電利用小時數、設備重大事故等歷史運行數據,并將有關信息數據及時公開發布,作為督促設備制造企業重視和提高質量的重要手段。